“你这志向可不小!”
常星寿说道“你的想法,也是全天下人的想法,都想安居乐业天下太平,再无匪人,再无贪官,再无战事,歌舞升平,一派和谐。”
“就是这样。”
沈轩笑的开心。
有学问的人,开口就是不一样,好比常星寿他就能解读到沈轩话里延伸出来的意思。
村西头,有一棵大柳树。
村里最老的人,也说不清那树活了有几百年。
弯曲的树干,四个男人合抱不拢。
树很老,但枝叶繁茂。
每年夏天炎热的农闲时节,村里人都会聚在这里乘凉。
在大柳树东边十步远,一处小院是沈平的家。
沈平是个跛子。
三十多岁,没有老婆。
不是没老婆,当年他是有老婆的,只是这家伙好赌钱,败光了家财,又把地给押了,输得家里揭不开锅。
三年前,年关时候,一伙南方过来玩杂耍的艺人,在村里演了三天。
在他们离开村子之后,沈平现自己的老婆不见了。
他以为是艺人掳走了他的女人,于是报给了村长沈子林,沈子林带人去追。
追出去三十多里,终于找到了那伙人。
同时也见到了沈平的媳妇儿。
那女人泪流满面跪在沈子林面前,给沈子林磕了几十个响头,她死也不回沈家寨,说啥也不再和沈平过了。
沈子林想到沈平的为人,又见女人可怜,不由为之动容。
他放了女人。
于是,沈平就成了真正的孤家寡人。
家里要粮没粮,要地没地,沈平想赌也没银子。
为了不被饿死,他就出去要饭。
从事乞讨这个行当,激了沈平的天赋,这家伙有一副天生的好嗓子,民间小调唱的传神。
三年下来,沈平不再要饭,凭着张嘴就来的小调,倒也不至于饿肚子。
“沈平!”
东倒西歪的栅栏门外,沈轩坐在轮椅上大叫沈平。
“谁啊!”
破衣烂衫的沈平从屋里出来,衣服就好像是被狗撕咬过,一条条随风飞扬。
黑乎乎的脚上,趿拉着一双没有后跟的破鞋。
蓬头垢面。
“是沈轩啊!”
沈平笑着出门。
站在沈轩他们三个人面前,他们三个都闻到了一股刺鼻的气味,像是腐烂的动物死尸般呛人。
“来,家里坐。”
沈平知道沈轩已经中了举人。
所以对沈轩很是热情。
可是,沈轩在没有成婚之前,沈平虽然唱小曲要饭,却也打从心里看不起沈轩。
以前的事不再提了。
反正沈轩之前在村里,大家几乎都把他当成是个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