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个身材魁梧的武将,在诏狱关了近一年半,已是折磨得人不人鬼不鬼,瘦得只剩个骨头架子,与其说是押上来,不如说是一路被拖了上来。
“老爷——”
人群中蓦地响起一声凄厉的痛号,郑氏蓬头垢面,衣衫褴褛,挣扎着,喘息着,跪着,爬着,干枯如树枝一样的手指直直向前抓着。
“冤枉!冤枉啊!”
郑氏以头抢地,声嘶力竭哭喊着,“我们宋家没有谋逆,我们宋家到底做错什么了,竟落得如此下场!奸臣当道,忠臣蒙冤,天理何在!”
宋义睁开浑浊无神的眼睛,仔细辨认一番才认出她是谁,张嘴想说什么,但最终出口的也只有一声叹息。
“这是法场,大呼小叫,成何体统!”
差官指挥着顺天府的衙役,“给我拿鞭子使劲抽,没把你抓起来砍头就是皇上天大的恩赐了,还敢口出妄言混淆视听?宋家冤枉,呵,结党营私、暗通瓦剌、刺杀朝臣、豢养私兵,单拎出哪一条来都够抄斩全家的。”
说话间,衙役的鞭子雨点般落在郑氏身上,抽得她是浑身是血,惨叫连连,满地打滚。
人群里有胆小心软的,已悄悄转过了头。
方才那个卖毛桃的男子,也不忍再看,低头擦擦眼角,终于耐不住,上前求情,“她都快不行了,官爷们就当做善事,饶了她吧。”
因没人敢出声,他这一声就显得格外突兀。
差官狐疑地打量他两眼,拿起旁边的海捕文书,仔细比对上面宋南一的画像,看了半天觉得不像,便轰苍蝇似地摆手,“哪儿来的乡巴佬,懂个屁,滚滚滚,再胡咧咧把你也抓起来。”
郑氏本就生了重病,全凭一口气撑着,才捱到刑场,一通鞭子下来已然撑不住了。她听那男子的声音十分耳熟,但再也没力气抬头看一眼。
便听炮响三声,已是午时三刻,此时阳气最盛,阴气最弱,正是死了连鬼也做不成的时刻。
“时辰已到,验明正身,即刻行刑!”
差官扔下一根令签。
刽子手极为熟练地往鬼头刀上喷了口酒,挥刀斜看下去,旋即向后闪身离开,宋义的人头滴溜溜直滚出去,鲜血从腔子里利箭般喷射而出,顷刻之间已是了事。
“老爷……”
郑氏白亮亮的眼睛直直盯着宋义的脑袋,猛地吐出口血,身体挛缩两下,头一歪,不动了。
“有人收尸没有?”
差官按惯例问了一嗓子。
无人应答。
差官看看地上的两具尸首,“扔到乱坟岗随便埋了。”
热闹瞧完,围观的人群逐渐散去,那个卖毛桃的男子也不见了,只有杂役提着水桶拿着扫把,哗哗刷着断头台上的血渍。
后来他也走了,几只苍蝇嗡嗡飞过来,落在尚有血腥味的地上。
当晚,乱坟岗多了一个坟头,卖毛桃的男子跪在坟前,且哭且叩头。
“父亲,母亲,儿子一定会给你们报仇的,儿子一定会杀死高晟……一定!”
宋南一伸手摸上脸上的疤痕,真好,没人认得出他,不枉他用火把烧伤了自己的脸。
叶向晚也真是没用,刺杀高晟的死士居然还留了活口,没熬过诏狱审讯的手段,把叶向晚招了出来。叶家为了自保,舍弃了叶向晚,言明她被男人迷晕了头,一切都是她个人行为,与叶家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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