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彩电、冰箱、缝纫机,什么都会有。”
呃?她要缝纫机干嘛?她又不会做衣服。
叶秋桐楞了下,才恍然大悟,这是现在一个家庭的流行标配,如果家里置办上这些电器家什,再有一套完整的家俱,就是标准的富裕人家的象征了。
女人总是喜欢听点好的,看到迟生这么有斗志,哪怕只是听得到看不到的东西,叶秋桐心里也暖暖的。
不知道什么时候,迟生已经把她的小手握在自已的大手里,牵着她逛起农贸市场来。
叶秋桐记得这个时代的风气可没那么开放,当时村里有一对小情侣,在县城车站亲了个嘴,结果被说得满城风雨,简直和当众耍流氓差不多了。
不过,那对小情侣倒是离经叛道,不以为耻,在村里被众人侧目,反以为荣,走路都昂首挺胸,得意洋洋的。
叶秋桐可不想出那样的风头,于是便偷偷想把手缩回来。
谁知,她一缩,迟生反而握得更紧了,叶秋桐有点羞恼地侧过脸看他,却见迟生脸上一副得意洋洋的神情,浑不在意四周的人不时瞟过来看他们的眼神。
“放开嘛!”
叶秋桐小小声道,额头上都冒出一层汗珠。
“放什么放,你是我老婆,名正言顺,合法合情,我牵自已老婆的手怎么了?”
迟生嘴角微微向上一翘,一脸得瑟,叶秋桐这才发现,原来这个外表正儿八经的军官,也有如此调皮的一面。
被他一说,再加上他笃定的神情,叶秋桐原本躁动的心也慢慢平复下来,既然挣不脱,索性落落大方地让迟生牵着她的手。
慢慢地,叶秋桐觉得,自已竟然喜欢上这样的感觉。
他和她,是光明磊落的一对夫妻,可以正大光明地走在阳光下,何必怕世人评论呢?
这种阳光下的关系,让她觉得身心舒畅,整个人脸上,也焕发出不一样的神彩。
迟生见小媳妇不再挣扎甩脱他的手,脸上露出美美的笑容,让人家看怎么了?他恨不得向全世界昭告:自已娶到了一直喜欢的女人!他是世界上最幸福、最幸运的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