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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页(第1页)

  提到这件事,侍女们叽叽喳喳起来,似乎都比克莉斯清楚,的确有一头小猪达成了这种高难度的挑战。

  “看起来你很有成绩。”

克莉斯哼了一声。

  “的确如此,所以我认为应该值得奖励。”

蒲柏立刻道。

  “你想要什么奖励?”

  “说是奖励,其实倒不如说是您对忠心肯干的侍女的补偿,对亏待了她的补偿,”

蒲柏抬起了一条腿,“我想我需要一双鞋子。”

  克莉斯看了一眼她的鞋子,似乎这双柔软的鹿皮靴已经磨破,也许经过今天,鞋子里名叫大脚趾的囚犯就会冲破一直束缚她的樊笼。

  “艾玛没有给你准备鞋子吗?”

克莉斯道。

  “她给我的鞋子是普通侍女的标准,”

蒲柏道:“但您应该看得出来,我的脚更大一些。”

  这大概是蒲柏身上唯一能够让克莉斯挑剔的地方,很难让克莉斯承认自己用远于要求美人的目光来看待他——

  哦不,克莉斯忽然想起来,还有她的平胸。

  这么一想,克莉斯忽然觉得心情愉快,上帝造人总不能把一切尽善尽美的东西都赋予在同一个人身上,这样看来蒲柏似乎还有其他地方值得挑剔,除了脚大胸平,甚至肩背更开阔、骨节更突出等等毛病。

  这样的心情让克莉斯决定从指缝里给他漏一点点仁慈:“给她取一双合适的靴子,劳拉。”

  但很快侍女们就大呼小叫起来,因为没有适合蒲柏的靴子,所有人的鞋子都在她脚上比划了一遍,连厨娘塔丽的鞋子都还差一个指节的长度。

  “怎么,昆都斯家族除了蓝宝石享誉欧洲之外,还有大脚这个特殊遗传吗?”

克莉斯感兴地走过来,“我认为大概只有男人的靴子才能匹配你的脚板。”

  克莉斯这里有男人的靴子,并不是男仆的统一着装,而是当初按照艾玛的吩咐,为来访的康斯坦丁做的衣物,蒲柏挑了一双穿在脚上,看起来不是很满意。

  “如果今天我能狩猎到一只毛色美丽的雄鹿,”

却听她道:“我会将它最好的部分献给尊敬的领主大人,如果能大人能大慈悲,用一点点边角料给我做一双鹿皮靴的话。”

  克莉斯带的侍女并不多,因为绝大多数的城堡侍女并不会骑马,更不精通狩猎,不过克莉斯本人也并不擅长,她只是将之作为一项活动,说是冬天来临之前的最后一项活动也好,总之能够装束一、放松心情出游,还是让人感到愉快的。

  “我很荣幸能被邀请参与狩猎,”

就听骑在一匹高头大马上的康斯坦丁开口道:“这在我的封地督西里亚是几乎从未遇到的活动,众所周知,督西里亚是个开阔的港口,连一小块森林茂盛之地都没有。”

  他的猎犬法克正兴奋地绕着马匹,完全不知道一只猎犬的职责何在,这就是最有的地方,督西里亚根本没有狩猎森林,但这东西却被猎称作犬,大概它连一只兔子都没有捕获过。

  这俩日以来康斯坦丁变得十分规矩,似乎也无师自通地学会了迎合克莉斯的口味,这让克莉斯较为满意,也许将来她对这份婚约会进行更深的思考。

  不过现在,确确实实是狩猎时间。

  克莉斯是一个仁慈的领主,不像其他的领主那样,颁布法令,不许任何人在自己的狩猎场所打猎,甚至伐木,否则就会被处以剁手的刑罚。

  所以在她的队伍行至密林的时候,就得到了以猎人瑞里尔为的十几位猎户的欢迎。

  “尊敬的领主大人,”

就听瑞里尔道:“欢迎您来密林狩猎,虽然这一直以来就是您的狩猎之地,但您慷慨地允许我们在其中打猎,让我们感激不尽。”

  “我记得你,”

克莉斯高兴道:“勇敢的猎手,你的妻子还好吗?”

  瑞里尔的妻子是灵巧的蜂蜜采摘者,夫妻二人似乎天生是森林孕育出来的,不过瑞里尔仍然提醒道:“密林十分广阔,很多野兽成群结队出现,如果被逼入绝境,并不会坐以待毙,甚至它们还会反过头来对付你,将你引入掩藏在荆棘草木之后的沼泽,或者悬崖。”

  克莉斯笑了:“你高估我了,仅仅二十七个人的队伍并不适合大型狩猎,我们缺乏猎犬,更缺乏专业的狩猎技巧,甚至长矛、弓箭,都只是作为观赏器具罢了,如果你愿意做我们的向导,将我们带到一处野兔繁殖的地方,能让我的队伍有一星半点的收获,大概之后回到城堡,就能引来英雄凯旋一般的欢呼了。”

  克莉斯的话确实是事实,她的队伍中,真正的骑士和步兵只有三个,而且只有这三个家伙具有一定程度的搏杀技巧,剩余的侍女们,甚至包括康斯坦丁的仆臣队伍,那都是当做一次秋游出来的。

  甚至他们的马匹装扮的十分漂亮,一尘不染,连马鬃都被梳起了别致的辫子。

  猎人瑞里尔愿意为克莉斯效劳,他是个具有熟练技艺的优秀猎手,甚至还有一头鹰作为探猎的工具,一路上他为所有人普及知识,比如根据密林河流的流向判断方向,比如通过勘察动物留下的足迹,甚至粪便,来判断猎物的种类、大小、数量,甚至离去时间。

  当他们行进到一处视野较为开阔的草泽之中,瑞里尔的神色忽然一变,侧头朝着一个方向倾听了一会儿,他说出了自己的判断:“一群野兽朝这个方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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