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时,夏和平骑车出了胡同,就在胡同口的早点摊上,买了豆浆和油条。然后,路过一家包子店,又买了几个肉包子。
这才搁袋子里拎着,去了季家那个胡同口等着。
以前,这种事基本上都是季雪干的。
自从季雪对夏和平有好感之后,就每天一大早骑车,买了早点去夏家胡同口等他。
这一等,好像就等了三年,除了他休息在家,其余的工作时间,无论春夏秋冬,无论刮风下雨。
夏和平习惯了每天到胡同口,就有季雪等着,就有她双手奉上的热腾腾的早点。
她还总是怕他不爱吃,经常的换着花样。
尤其是他爱吃春和路上的那家灌汤包子。但是,那边特别远,从季家这边出门,骑车过去,差不多要一个多小时,再回来到季家那边,来回最少要两个小时。
这还是天气好的时候。
而他想吃的那段时间,恰逢深秋,雨水又多。
她常常穿着雨衣,可回来的时候,仍旧一身湿,跟个落汤鸡似的。
然后,从怀里掏出保护的好好的灌汤包子,讨好的递给他。
看见他吃了,她就知足的笑了。
想到季雪那张脸,不笑看着蠢,一笑又丑,夏和平不自觉的皱了皱眉。
深吸了口气。
可是,到底处过三年,就算对只狗,都有感情,何况是人?
罢了……
夏和平将车子停在墙角,在那耐心的等着。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天越来暖了,初晨的阳光照在身上,竟然热烘烘的。
夏和平觉得有些热意,解了风衣的扣子。
他个子挺高,一身风衣披在身上,很有那么点玉树临风的意思。
再加上他今天刻意拾掇了一番,这让他身边路过的行人,都不由得朝他多看两眼。
夏和平挺享受这种目光。
等了约莫一刻多钟,他听见了季雪的声音。
“嫂子,我知道了,回吧。”
季雪朝徐红梅摆摆手,然后,骑着车子哧溜就朝胡同口飞奔而来。
昨晚,晚饭后,一家人仍旧按捺不住激动的心情,竟然点着灯,就在堂屋,一路闲聊到了半夜。
后来,大家打着哈欠,都熬不住了,这才散了。
这不,早上都起来的晚了。
徐红梅来不及煮粥炒菜,匆忙下,只将昨晚的剩饭剩菜热了,又煮了几个鸡蛋。
季建军几个吃的快,吃完早骑车跑了。
季雪慢,今天没有来得及去跑步。可是,基本的护肤还是要有的。
这洗脸,面膜,涂乳液,程序一样不能少。
忙活完的结果就是,来不及吃早饭了,她抓着包就要走。
其实,倒不是多在乎那份厂工的工作。
只是,季家工人出身,从原身她爹那儿,就是个安分守己、勤勤恳恳的工人。
季建军、季刚父子也一样,尤其是季建军,从二十岁进了轧钢厂做学徒,到现在的高级大工匠,一直都是兢兢业业,除特殊原因,从未迟到早退过。
这年代,人们信念特别朴实。
所以,季雪也不想给人懒散的印象,拾掇好就不想吃早饭了。
这才有了徐红梅追到院门口,拿着两个鸡蛋塞她口袋里,嘱咐她抽空要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