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再下一秒,醉鬼已经在闪光灯中,踮脚啃上了男人的嘴巴,然后得意洋洋地冲着狗仔的方向比着中指,正要再说什么,就被狠狠拍了一记脑袋。
男人在痛殴了醉鬼后,显然没有忘记始作俑者,冷厉地向他看去。
“诺亚别动手……”
调酒师喊着,甚至恨不能从吧台上翻出去制止。
毕竟他可是男人的球迷,甚至算是看着他长大的,哪能不知道他的性格?
不想看男人因为这种鸟事儿进局子的球迷显然不止他一个,大家一拥而上,马上将狗仔护住。
别误会,这不是说他们有多爱狗仔,而是没胆靠近男人身边。
他们有的冲着狗仔骂骂咧咧,有的警告他安分一点,有的试图抢他相机。
狗仔陷入人民的海洋之中,只能凭一己之力狼狈应对众人,还得护着相机,这通忙活下来,就连他也以为男人已经带着白毛走了。
可结果呢?
等他挣脱开,就惊喜地发现男人非但没有带着阿兰·史密斯离开,反而驻足原地,眸光冷然地盯着他。
这样的目光,如果锁定其他人,为他们带来的显然是无穷无尽的压力,可他呢?
他是狗仔啊,而且是供职于《太阳报》的狗仔啊!
就在他打算继续挑衅时,男人已经对他冷笑道:“还想拍吗?”
这是什么见鬼的问题?
狗仔想着,下一秒就看到男人拽着同样愣愣的白毛,低头就是一口。
而后在所有人反应过来之前,男人对着全凭本能按下快门的狗仔送上中指问候,之后拽着白毛扬长而去。
狗仔怔然当场,足足过了几秒后,才欣喜若狂地弹射而起,接着就在调酒师的“给我记住,以后不许你踏入这间夜店半步”
的怒吼中,用最快的速度夺门而出。
头条!
超级头条!
独家!
超级独家!
而被留下的调酒师,已经在其他顾客的同情中,双手捂脸,痛苦万分道:“啊啊啊啊!为什么会是我当值!为什么是在我眼前发生!我会死的……那个红鼻子会杀死我的!”
“你应该庆幸,诺亚把单买了。”
熟客笑哈哈地拍了拍他的肩,“否则你们又多了一笔损失。”
“赶紧找工作吧,”
另一名熟客建议道,“得离曼彻斯特大区远点,我觉得利物浦不错,红鼻子不会去那边追杀你的。”
调酒师痛苦大喊:“啊啊啊啊啊!你们还幸灾乐祸!他会杀了我的,真的会的!”
他喊得撕心裂肺,痛苦得真情流露,然而客人们虽然对他有几分同情,但明显不多。
有客人“安慰”
道:“你想太多了,他才不会杀了你,顶多是没有任何曼联球员再敢光顾这家店。”
有客人附和:“对对,而且你又不是老板,担心这么多干嘛?”
至于其他客人,显然没有如此泛滥的爱心,他们已经热火朝天地讨论火热出炉的八卦去了。
“阿兰也就算了,他明显是喝多了,坐都坐不住的家伙做出什么出格的事都是正常的。可诺亚是怎么回事,他是觉得退役之后的生活太平静了,想给自己找点刺激吗?”
“那小子的性格你不知道吗?他一定是早就烦透了媒体炒作他的性取向,那些家伙就像是跟在他身后,穷追不舍,只要等到他露出破绽或弱点就疯狂撕咬的鬣狗!”
“谁让他没个伴儿?他现在又不踢球了,男的女的都无所谓啊。”
“现在有所谓了!不管他是厌烦了媒体无休止地炒作,还是真的和白毛有点什么,现在都不重要了——我已经开始担心那个红鼻子的心脏了,上帝啊,还有3天就是我们和利物浦的比赛,输了这场,我们就很难追上曼城了!”
这时就有曼城球迷发出了魔性地笑声:“哦呵呵,你们居然也会害怕啊,要输给吵闹的邻居了,滋味如何啊?”
“等你们拿到联赛冠军再显摆吧!”
“那你就耐心等到赛季收官那一天,看我们笑得有多得意吧!”
这样的话题,引发了两边球迷激烈的冲突,调酒师虽然习惯了他们的争吵,也不得不出来灭个火。
身为曼联球迷的他,一边调停,一边忍不住想道,如果诺亚
还在的话,诺亚……
然而命运女神就是喜欢愚弄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