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问题。”
迅哥儿对闰土是更加的佩服了。
他认识的人中,感觉没有一个能比的上闰土哥的。
捕鱼捕鸟捉虾刺猹,还会戏法,会写。学习还那么好,对比了下,感觉自己远远不如,有着很多要学习的地方,把闰土当作了榜样。
可他不知道的是闰土的榜样是迅哥儿。
现在的迅哥儿年龄小,还在三味书屋,等到去了国外留学,长了见识,有了更深的思想,到了那时候,闰土会感觉自己拍马也赶不上。
他能够倚靠的就是自己的这个外挂,有了这个外挂,能在现在这个年代,闯出一片天来。
写了小说,但是该怎么去变现,有点儿难。
现在又没有啥子版权。
真要火了,别人也能够印。
总归是能练练字,也不至于太浪费。
想着之前练字浪费的纸张还有点儿心疼。
开销有点儿大,买的都是比较好一点的宣纸,一个月下来也要花费好几两银子。能赶得上吃饭的钱了。
现在自己做饭比较多,偶尔下馆子,花的钱就少了很多。
家里头还是第一次来客人。
闰土亲自做菜。
什么君子远庖厨,闰土没有这个讲究。
想着做点儿什么比较好。
想着给迅哥儿做点他没吃过的东西。
想了小会儿,决定做一份面包。
面包的做法是比较简单的。
闰土觉得面包不如华夏菜好吃,但是物以稀为贵,迅哥儿没吃过,做些新奇点的东西出来。
厨房里头基本上的用料都有。
先是和面粉。
和面粉这个过程比较的久,并且还累人。
直接把面粉放入了空间中。
一分钟的时间,面粉和的非常到位。
加入了白糖和食用油还有一些酵粉。
把做好的面包胚放入了锅中。又刷上了一层蛋黄液。
为了节省时间,配合着空间去操作。
十分钟的样子就把面包给捣鼓了出来。
还是比较完美的,没有出什么大乱子。
“尝尝,这个是洋人的主食,面包。”
“闰土哥,你见过洋人?”
“见过,县城里有个教堂,里头有个洋人叫约翰,还是一个外科医师。”
迅哥儿拿着一块面包吃起来,吃的很香,或许少年人比较喜欢吃这样的食物。
“很好吃,闰土哥,你的手艺太好了。”
闰土也吃了一块。
感觉还成。
想着到时候把家里人接到县城来。
或许能开个面包店。
吃过面包的人很少,估计会有不少的人感兴趣。
家里人到了县城里的时候,也不至于闲的没事情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