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朝跟在顾修远后面,打算掰一点麻花下来尝一下。
上辈子顾修远也给她买麻花吃,当时吃了一点觉得好吃,然后她就拿着麻花给弟弟送去了。
沈朝,你真笨!
这次她要自己吃。
“沈朝,走前面来!慢吞吞的!想趁我不注意跟别的男人跑是不是?”
“城里都是拐女人卖钱的!把你拐了卖给八十岁老头子,你哭都没地儿哭去!”
“过来!跟紧点儿!”
顾修远一手拎着麻袋,一手抓着沈朝的胳膊,生怕他晃个神媳妇就不见了。
城里跟村里不一样。
国营饭店里穿着中山装的男人,路上穿着红色小高跟的时髦女人。
他们都是文化人,拿一拿笔杆子就能养活全家人。
沈朝也想当文化人。
以前她跟着村里唯一的老师学文化,看书本,学算数。
老师说只要学了文化,就能拿笔杆子赚钱。
她学得好,老师夸她有天赋。
但是她妈不让她念书,说念书没用,认个一四五能嫁给城里人就行了。
老师就是顾修远的爸爸,两年前生病没了。
“沈朝,什么呆?老子叫你三遍你都没听到。你敢不把你男人放在眼里?”
顾修远捏着她的耳朵凑近大声喊她。
沈朝回过神来,“你说什么?”
顾修远指了指她手上拿着的麻花,包着麻花的纸已经油了一块。
“我让你尝尝麻花好不好吃?说了八百遍你也不听。”
他刚刚瞧见沈朝想吃麻花,那块人多怕她走丢了,她没吃上。
沈朝“哦”
了一声,翻开油纸掰下一根麻花咬了一口。
“好吃。”
跟上辈子的麻花一样好吃。
顾修远松开攥着麻袋口子的手,伸进去抓了一把瓜子花生,还有两颗糖,放到沈朝手里让她吃。
沈朝在娘家不是洗衣服就是洗碗,要么就是上工。
因为她总是干活,所以她的手很粗糙。
上辈子嫁给顾修远之后,她不干重活累活了,手也慢慢的没那么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