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谁不想体面的活着?
谁愿意看着自己的衣服脏了吧唧?
那个男同学名字叫李明,父亲是农民工,在工地上被手脚架砸伤了瘫痪在床,家里还有一个瞎眼的奶奶,他妈看到家里成了这鬼样,直接跟人跑了。
李明每天回去要照顾两个老人,还要去包工头门口磕头要钱,能吃饱饭就不错了,怎么维持体面和干净?
他们租的那种半地下室的单间,厕所在一条街以外的公厕,提水的地方在房东的楼上。
不是不想干净,是真的有心无力。
活下去就已经很艰难很艰难了,用尽了所有的力气,每天晚上一想到明天早上还要起床,就不想活了。
为什么地球还不爆炸?为什么人类还不灭绝?
但是睁开眼看到周而复始,看不到尽头的一天还得继续活下去。
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
来到学校还得被汪小雨这样的人欺负。
林夏看着李明,就好像是看着从前的自己。
李明的眼神怯懦怯懦的,胆子小到了极点,害怕恐惧到了极点。
林夏现在的眼神很像盛骄阳,锋利霸道,带着几分桀骜不驯,就好像汪小雨如果敢爬起来的话,她就敢继续把汪小雨砸趴倒在地上。
做人就是这么凌厉。
原本李明赶紧收回了脚,想要装作什么事情都没有生,想要继续躲在后面,但是一下子对上了林夏这样的眼神,吓了一大跳。
心好像被雷劈了一下,积蓄了所有雷电的力量。
汪小雨经常在路上看到他就打他。
也没别的原因,就是路上碰见了,闲着也是闲着,找点乐子。
李明也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对趴在地上的汪小雨说。
“对不起,我刚才不应该把脚伸进你嘴里。”
明明是一个逆来顺受的小孩,说出来特别害怕的求饶的话,但是听起来却那么刺耳,那么让人觉得别扭。
所有人都在哈哈大笑。
汪小雨气的恼羞成怒,撑着地站起来,手颤抖的指着李明。
“你是不是活腻了!”
李明低着头像是害怕到了极点,“对不起,我真的不是故意的,要不等放了学,你也把你的脚伸我嘴里!”
这句话说来,众人笑的更厉害了。
一个校霸如果变成笑话,就会失去在同学们中间的威信,再也不可能随心所欲的欺负人了。
因为其他人会觉得她不可怕了!
林夏双手环胸,鄙夷的翻了一个白眼,“我还从来没有见过有人那么喜欢吃别人的脚趾头!”
汪小雨气的浑身抖,“林夏!”
林夏轻飘飘的又给了她一个白眼,“你别打我脚趾头的主意,我嫌你的嘴脏!”
这两句话简直是诛心之言!
汪小雨简直要被气哭了,用手指着林夏手指头快要戳到林夏的鼻尖上去了。
“你给我等着!”
林夏淡淡地说,“我等着看你能把我怎么样,你如果非要跪下舔我的脚趾头,那我肯定是拒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