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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节(第2页)

盛星河都不知道该说什么。

当然,盛少爷哪里会轻易放弃。

果然,半小时后,他达成了目的。

詹程程的工作成功地被他影响了。

她在那里工作,盛星河坐在她旁边,一会看她捣鼓这个软件,一会问问她那个,奈何格子间实在太小,坐不下两个人,盛星河偏偏还横着躺在椅子上,大长腿伸得老远,把格子间旁的走廊都占住了,这公司来来往往的人,虽然他长得帅,引得人纷纷侧目,但毕竟这是工作场合,那么多人,他挡着道,让人来去都不好过。而且他还不停地问问题,说这说那,影响周围人的工作。

末了盛星河叹气,一副为大众考虑的模样,“哎,坐这也不是个事,影响你们了,要不,咱两换个地方工作?去周围咖啡厅或者茶馆?”

詹程程抬头看看四周,果然,同事们都因为盛星河而困扰,可盛星河是甲方金主,她也不能赶人家走,她起身想带盛星河去招待厅呆着,可招待厅有人,看了公司一圈都没有合适的位置,她只能点头,“那去楼下奶茶店吧。”

第44章丢脸

设计是个自由的职业,不拘束于上班地点,过去詹程程只要在公司呆着生闷,就会去楼下奶茶店,点上一杯热可可,对着笔记本放飞思绪。

眼下,两人就在奶茶店,一人点了杯热饮,在那小圆型的文艺范小桌子上,相对而坐。

奶茶店里飘荡着醉人的可可香,耳边是悠扬的轻音乐,环境很是惬意。盛星河喝着奶茶,心想没白把詹程程骗下来,这是一个让人舒适的地点,在这种放松的环境,詹程程一定没有公司里的那种拘束,没准就愿意边工作边跟他聊聊天叙叙旧了。毕竟这么多年没见,她肯定有很多话要问他。比如,这些年在做什么,遇到什么人,有过什么经历……什么都问题都谈谈,可能一下午都说不完哦!

然而,詹程程埋头苦干,完全没顾他。

詹程程的性格一如过去,她从小就是很平凡的人,长相一般成绩一般脑子一般,如这世上万万千千的普通小女生一样,丢到人群里找不见,但她也有她的不平凡,她不出彩,但她够努力也够真诚,无论工作学习,她都是百分之百投入,专心致志,尽自己最大能力做到最好。就像现在,她找了位置就坐定下来,打开笔记本电脑,开启各种设计软件,拿着鼠标操作,很快就进入状态,沉思的时候甚至微微拧着眉。那架势,跟学生时期做作业,认认真真,不受周围任何影响一样。

完全被忽视的盛少爷有些挫败。

忍住心里的失落,他轻咳了一声,引起詹程程的注意:“喂,小蘑菇,先别工作嘛,咱们聊会天?”

詹程程头都没抬,正儿八经地回,“现在是工作时间。”

每个项目都是有规定时间的,她不能耽误。

盛星河:“……”

想想人家电影里演的,多年未见,久别重逢,拥抱亲吻,互诉衷肠,那叫一个热烈激动啊,怎么轮到他就孤家寡人风中凌乱。

他只能趴在桌上看埋头苦干的詹程程。

不过,很快,他不无聊了。他咬着管子开始不动声色的看詹程程。

六七年没见了,是要好好看看。

他隔着电脑看詹程程,从前看到她都在温书或者做题,如今,她进入了职场,她在工作,她是学设计的,要用的设计软件很多,不仅是脑力活还是个技术活,在他的印象中,设计师的指尖大多都是在键盘上飞舞,打出“啪嗒啪嗒”

的声音,可詹程程不一样,她动作又轻又巧,轻轻地按在键盘上,没有那么快。

盛星河看了半晌,得出原因,詹程程个子小,手也小,手指比一般的男设计师细短,有些软件需要同时按下几个键操作,比如同时用到大拇指小拇指及中指,她这种小巧玲珑的手,无法同时打那么多,就得一个个地按……这如果换了旁人,肯定忍俊不禁,可盛星河偏不这么认为,他瞧着她细细的手腕,小小的手,这么多年过去,好像还是学生时期那么大,他看着看着,竟生出一些稚气的可爱。在桌子底下比了比自己的手,想着如果詹程程的手被自己拢在手心,那一定萌得人心软。

因着这白细的小手,他渐渐又往上看,看见她穿着上班的浅色衬衣,她的身材个子跟高中时也没有太大的区别,仍是纤纤细细的,只是略微长高了一点,如果跟他站一起,肯定还是小鸟依人。

再往上,便是她的面容了。

二十四岁正是女人最好的年华,可能是长开了,她跟学生时期容貌有些不同,他记得她那会偏圆脸,脸颊略微有些婴儿肥,而现在,少女时期的特征渐渐褪去,她的小圆脸生出了俏下巴,变成了标准的瓜子脸,视觉上更加小巧,她的五官从过去到现在,一直只能算得上清秀,淡淡细细的眉毛,瞳仁并浓重的墨黑,稍偏棕色,让眼睛的色泽温柔而柔软,跟那双细眉倒是搭得很,睫毛根处还一道细细的褶皱延伸开来,是秀气的双眼皮,内双。

他印象深的还有她的睫毛,他曾经看过她趴在桌上熟睡的场景,她睫毛不长,覆盖在下眼睑时,细细疏疏,也有些孩童的可爱。

至于鼻子跟嘴巴,他曾觉得那是她脸上最好看的五官,鼻子小巧,鼻头微翘,嘴唇纤薄,她高中时期每次喝水,都喝得慢慢的,那茶水浸润她的唇,双唇削薄而嫣红,他曾在书里见过对女人嘴唇的形容,将其比作花瓣,那会没什么感触,现在看她,倒真是如花瓣嫣然。

而只有头发,保留了高中时代的特点,刚刚及肩,色泽偏黄,细细软弱,温顺的挂在耳后,要不是这一身职业装,她的模样还是如同过去,像个乖巧的娃娃。

在盛星河的生涯中,见过的美人太多,尤其是在海外那些年,学校里来自亚欧拉美各个种族的美人,混血儿也不少。但奇怪的是,他就觉得詹程程最顺眼。

曾经他不觉得她有多好看,但世事就这么难料,在分离的那些年,他越是看不到,越觉得好看,越想得多,越成了刻骨铭心。相思这个词,他真正是在她身上体验的。

其实,最绝望的那些年,他也有想过,找个人代替她。

可就是不能啊?说文艺点煽情点,过去,他曾有一颗真心,在她那里摔了个粉碎,他带着那颗破碎的心,想在其她女人那寻回一点点慰藉。然而,即便心碎成那样,他还是舍不得给任何人。

或许,这就像这世上所谓的爱,你真正爱过的人,永远都是独一无二的,如果能被替代,那就不配称之为爱。

……

盛星河发了好久的呆,直到一个声音响起,“盛星河,你老看着我干嘛?”

隔着电脑,詹程程就在桌子对面问他。

盛星河回过神,口是心非的说:“好久没见嘛,我看看你长残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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