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彬道:“身上染上了香氛的气味。”
步欢闻了闻自己的衣袖,冲蔺守安笑道:“你很熟悉这个味道?看来你认识那小孩啊。”
蔺守安一愣,欲言又止。
时好雨看着平板上的画面道:“他看起来不太好。”
“他当然好不起来。”
程锦道,“他杀了人,而且还策划了一系列杀人案。这是重罪,是要判死刑的。”
“胡说!谁说他杀了人?!”
时好雨有点激动,脸颊泛红。
程锦回忆了一下管家说的这小孩除了腿脚不便,没有别的疾病。嗯,不必担心他会因为情绪激动犯什么病。
“他自己说的,不是我们抓的他,是他自己过来自首的。”
程锦道。
时好雨咬了下唇,道:“是我杀的人,也是我策划的那些杀人案。”
“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当然知道。”
时好雨说,蔺守安是两年前到他身边的,给他当保镖。
时好雨一开始很不喜欢蔺守安,因为觉得这个男人很无聊。直到半年前,突然有一些人有意无意跑来接近他,从那些人那里,他得知蔺守安原来是个潜逃的杀人犯,他有点害怕又有点兴奋,开始注意起蔺守安来了,慢慢地他觉得这个人还不错。
他开始调查蔺守安以前的事,虽然没查到以前那个案子是怎么回事,但查到了蔺守安有个女儿,而且那女孩被人欺负过。
时好雨很生气,气蔺守安没用,居然让女儿白白被人欺负。
后来他查到是袁胜欺负的蔺守安女儿,他想了个办法,把人袁胜杀了。
“你杀的?你会用刀?”
“怎么不会?!”
杨思觅从口袋里掏出把弹簧刀,递给时好雨。
时好雨摸了摸刀,弹出刀刃,然后像模像样地比划了几下。
“你怎么杀袁胜的?”
时好雨扬起刀,用力往下插,“就这样杀呗。”
“坐着轮椅杀?”
程锦看向时好雨的轮椅,“站起来走几步。”
时好雨皱眉,站起来,在审讯室里走了一圈,他走得不快,两只脚一高一低,但确实能走,走得也还算稳。
程锦想起警方曾在袁胜家收集到脚印证据,鉴定人员说那是一个腿脚有残疾的人的脚印,那人可能是一个身高在165左右、体重55千克左右、年纪在50岁左右的中年男性。
程锦心想,这误差有点大啊。
后来程锦找鉴定人员问了下这事,对方有些尴尬地道:“我当初是假设嫌犯的左脚是健康的,所以才得出来这个结论。但实际上时好雨的两只脚都不健康,所以……”
他哪想得到一个双腿有残疾的人居然会去抢劫杀人。而且就算他想到了,他也无法根据残疾人的脚印判断他的身体数据,因为不确实性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