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雪了。”
苏陌用额头抵着他的额头,“许是今夜天神醉了,错把白云揉碎成了雪。掌印,城南的花该谢了,求点别的吧。今夜无论掌印所求为何,我允你。”
烛影晃,帐轻摇。
裴寻芳翻身将苏陌压在衾被间,十指深深嵌入肌骨,他还有千千万万句话要问苏陌,可充斥于胸腔的诉不尽的情感最后只凝成两个字:“别走。”
别走。
求你,别走。
是交易也好,是游戏也好,别走,求你。
那一年,暮春时节,在夏天来临前,帝城飘起了雪。
大雪足足下了七日。
雪停那一日,长乐元年四月三十日,新帝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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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夜宫前堂,人们正为新上演的戏目喝彩着。
而瑶台上,裴寻芳望着一身红装的苏陌,枯红了眼。
那些脑海中的画面太过真实,真实地就像刚刚经历过一遍一样。
裴寻芳心中紧绷的大山倒了。
他以为时间已冲淡一切,可所有的以为在此刻土崩瓦解。
他想吻苏陌。
想撕掉他身上那件繁复的华服,想抱紧他,让他毫无保留地在自己怀里,就像过去一样。
这念头一旦产生便变得非常可怕。
而眼前的苏陌还如不知情的小羊羔,毫无防备地望着他。
“耳坠子?”
苏陌尚未擦唇脂,苍白的唇略显病态,他眼睫颤了颤,道,“掌印喜欢看人环佩叮当的模样,不妨去寻女子。”
他甚至往后退了退:“我不喜欢戴耳坠子。”
裴寻芳绷着脸,一把将他捞回来。
“别走。”
他说。
“什么?”
苏陌问他。
裴寻芳双臂环住苏陌的肩背,一点点将人摁进怀里,像一只受伤的狼小心翼翼地将羔羊圈入怀里。
他垂下头,而后将脸埋进苏陌颈间,嗅着他身上的香,压低声音道:“自古明月作耳,公子这般颜色,不戴耳坠子可惜了。”
“在大庸,男子戴耳坠子代表什么,掌印不会不知道吧?”
苏陌蹙眉看着这个莫明其妙抱他的人。
在大庸,登记在册的男伶人共计七千余人,他们无一例外,从小便要穿耳洞,服用阻碍性特征育的秘汤,刺穿的耳洞既代表着他们的贱籍身份,又时刻提醒着他们,必须顺从,必须卑微,必须臣服。
而男伶人戴上耳坠子的那一刻,便是将自己如供人取乐的宠物一般奉上去,是讨好、是以色侍人的开端。
在这本书里,苏陌笔下的季清川仅仅戴过两次耳坠子,一次是十五岁时初登台,一次是十九岁那天的宫宴,第一次让他成为了帝城第一伶人,而第二次,要了他的性命。
在那些猎色的客人眼里,看一位绝色男伶换上女装、戴上耳坠子侍奉身侧,天然就比看女伶献媚更能勾起征服欲。
看娇郎含羞半推脱,看庭后春生玉树花,这是深宅后院里体会不到的快乐。
可裴寻芳让苏陌为他戴耳坠子,是什么意思!
苏陌并不反感戴耳坠子,在现实世界,谁还没有个耳钉自由。
可放在眼下,未免不让人恼火。
他哪里又会知道,耳坠子对裴寻芳意味着什么。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今日这不夜宫歌舞升平,倒叫咱家迷了耳目,也生出些虚无缥缈的奢望来。”
裴寻芳深嗅着苏陌的体香,呢喃道,“公子就当施恩于我,为咱家破例一次,好吗?”
这人到底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