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筝“嗯”
了一声,没再把话头接下去,空气顿时像是凝滞了下来,我有些尴尬地笑了笑,改口说:“呃,现在的女孩都喜欢你这样的,受欢迎好,不像我打了二十几年的光棍。”
王筝这会儿却开口了,“没有么?”
“啊?”
“都没有么?交往的对象……”
王筝抿了抿唇,“或者,喜欢的人。”
呃。脑中闪过一个朦胧的高大身影,登时有种让人窘迫的羞怯感。我赶紧摆手说:“我这……这种,哪有什么人喜欢,别说了,吃饭。”
王筝垂了垂眸,也真没再问下去。不知怎的,我总觉得心里有些不平静,突突跳得厉害,渐渐的也有些食不知味起来。那天醉得乱七八糟的,也不知道有没有在杜亦捷面前做了什么丢人的事情……“嗒!”
王筝突然放下筷子。我吓了一跳,抬眼看他,王筝斜眼瞧了瞧门口,语气微冷地说:“有人敲门。”
我“啊”
了一声,这时候果然又传来了一阵阵敲门声,有些急促,似是有什么急事。我赶紧从椅子上跳了起来,快步走到门口。“胖仔——开门、开门啊——”
原来是程辰。我一打开门,程辰便迎面扑来,我整个人让他压着往后倒去,一头撞到了墙上。“胖仔胖仔——你说,我到底哪里不好?我不靓仔么?我不体贴么?为什么我会被发好人卡?”
他鬼叫一痛,我只觉得耳边嗡嗡作响,一手推着他,一手揉着后脑勺——疼,铁定肿了。程辰一张嘴便是酒臭味儿,对着我又是嚎又是叫的,“胖仔!我的女神把我甩了!她居然说她有喜欢的人!胖仔你说!谁能比我好比我靓仔比我体贴!”
“好好好……你最好最靓仔最体贴,快起来,你压着我了。”
程辰个子比我高大,我两手推着也只稍微推开一点距离,他又跟粘皮糖似地黏了上来。“胖仔——还是你最好了——不管白大哥了,我们凑一对吧——”
程辰有个要命的坏习惯。他一失恋就会喝酒,一喝酒就一定会发酒疯,一发酒疯就会到处对人告白,一对人告白就会……眼看他就要吻了下来,我心如止水正准备慷慨就义的时候,一个强劲的力道用力地将我和程辰两个人扯开。程辰反应不过来,退了几步差点往后仰倒,好在及时扶稳了。我瞧见王筝一脸铁青地看着程辰。“哎——”
程辰摇摇晃晃地走前两步,指着王筝,“你居然推我!除了我家那老头子谁敢推我!你是——”
程辰突然噤声,偏头看了看,像是在回想什么,然后用力地拍了拍掌,对着王筝一脸嫌恶地指道:“我记得了——这张脸,化成灰我都认得!那个姓王的小子,对!就是那个姓王的,老找我干架的臭屁小子!就是你!”
王筝咬牙看着前头,两手握成了拳,我见情势不好,赶紧挡在两个人中间,对王筝说:“王筝你别生气,程辰醉了,说话没经过大脑的。”
“我什么没经过大脑。我就是经过大脑过滤了才想起了这臭屁小子!”
“呐,就是——嗝!那个!老找我麻烦,说什么赢了我就让我滚蛋!呸——!我就爱黏着胖仔了你拿我怎么着!臭屁个鸟,胖仔是你爸他和谁好干你这龟儿子屁事!”
谁能给我一根棒子,我压制不了程辰,总能先打晕自己。王筝脸上泛着愤怒的绯红,我怕他和程辰打在一块儿,急忙说:“王筝你别和醉鬼计较,程辰你也别说了——”
“哎哎——王大少,快回去抱着千金老婆,真搞不清楚怎么那些小妞就喜欢这样的小白脸,喂喂喂,胖仔可是和你们这些人都脱离了关系,早滚早好,别在这里纠缠人,都快结婚了还打什么鬼注意——!嘿,看你长得比那女人还标志,是不是看上人家财万贯啦?你这种人有什么资格来找胖仔?”
“胡闹!”
我的声音不由得扬了起来。这些话可不能乱说。只见王筝的面色渐渐由红转白,身子有些不稳地晃了晃,看了我一眼,咬了咬牙,转身便夺门而去。程辰把王筝给气跑了,倒头呼噜一睡,一觉起来精神气爽,我却让王筝离去前的那抹眼神搅得一晚上睡不好。然而在我处于有些迷糊状态的时候,凯萨琳却传来了一个让人有些惊愕的消息——雷德?曼若自杀了,还留下了一份遗书。与其说是遗书,倒不如说是告白书还来得贴切。雷德?曼若对戴斯?金的父亲抱有同性之间的爱恋。我不得不赶到事务所了解情况,详细情形凯萨琳并没有透漏许多,想必她也是对这突如其来的消息感到颇为震惊的,语气中隐含着一股难以置信的感觉,她这么说——“雷德?曼若是因为戴斯?金的父亲遭到狙击失智而产生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后来他透过敬拜上帝来寻求安宁……”
“他爱恋罗宾?金将近二十多年,任,有时候我不太明白,究竟是什么样的情感,能让人这么样地执着,在对方的灵魂死去之后,随之崩溃。”
那究竟是什么样的情感。——我爱的人,他真正的灵魂已经死去了。——我犯了最愚蠢的错误,但是,我还是无法不去追随他,即使他并不需要我。凯萨琳说,这是遗书中的两句话。她最近的情绪似乎一直起伏不定,单看先前她对待戴斯?金的果断态度,就能感受到凯萨琳的心境有所转变。“任,你相信真的有如此真诚的感情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