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下有个小市,生鲜品种虽然不多,但做早餐够用。
“我去吧。”
他说话的当儿已经站在门口换鞋了。
周晓枫下楼了,房间里安静下来。我感觉好了很多,下床在屋里转了转,换了居家服,打开行李箱,翻出这两天积累的脏衣服,脏衣服也不多,毕竟是冬天,也就是每日换下的贴身内衣裤,看来用不着洗衣机,手洗就可以了。
每日用电脑的人多少都会神经衰弱,而家务是良药,洗洗刷刷的动作如果十分投入,就会如同橡皮擦一样,把大脑里胡思乱想的东西一点点清除干净,过程有些辛苦,结局很清爽。当我把衣服拧干晾晒的时候,门口有响动。
“回来啦?”
我心情好了,声音都明亮很多。
“哎,上午的市菜还挺多的,今天不用出去吃饭了,就在家里做吧。”
周晓枫拎着大袋子菜走进厨房——具体说不是厨房,只是一个可以煮饭的操作台而已。
我擦干手,围观他从购物袋里拿出各种各样的食材,“我帮你做点啥?”
周晓枫歪头看看我,“那就一起择菜吧。”
说着他递给我一把豆角。
“早餐吃豆角?”
周晓枫看看时间,“干脆早午饭一起做了吧,你看都1o点了。”
“也行。”
我俩分工,他操刀,我动手,小公寓里都是厨具碰撞的声音,俩人都专注手上食材,并无多少交流。虽然我很小就学着做饭,但是并没有长期坚持过——做饭这种技能也是需要练习的,而周晓枫,尽管从小不沾阳春水,但是在深圳的一年半他包揽了我俩在家的所有饮食,虽然起步晚,但操作频繁且持续,所以总而言之,他的厨艺比我好太多。我偶尔侧头瞅他忙碌的样子,仿佛能看到我父母、他父母、祖父母、一众亲戚们在家里灶台边操劳的场景,那些场景比起肖之南带我领略的新奇精巧截然不同,也许远远不够刺激新鲜,但贵在令人心安——这种心安是浸入细胞的,即使大脑失控了,我还是能稳稳地接住往后的每一步节奏,条件反射一般。
“周晓枫?”
我轻轻唤他一句。
“嗯?”
他头也不抬继续切菜。
我捞出水池里泡了一会儿的油麦菜叶子,装入一个小筛盆里沥水,想起小时候——也就是比灵儿大一点点——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看着水从筛孔里淋淋沥沥地滴下,得意于自己制作的一个小瀑布。
“我们什么时候开始教灵儿做菜?”
周晓枫正在拍蒜,咚咚咚几下,声音挺夸张,估计没听到我说什么,还是沉浸在他备菜的专注里。
这份专注一直到热饭热菜摆上桌。
“你刚才问我什么来着?”
他给自己倒了点儿红酒,“你感冒了就别喝酒了。”
“我说,什么时候教灵儿做菜?”
“做菜这种事情其实不用教的。”
他接过我手上的筷子,“关键是要遇到一个她想为之做饭的人,来,尝一尝,我也好久没有下厨了。”
周晓枫的手艺,七分家乡味,三分故人意。
默默吃了一会儿,“我们今天怎么安排?”
“你想去哪里?”
周晓枫反问我。
“其实我哪儿都不想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