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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页(第1页)

  当妹妹的,还是该给兄长留点台阶下,我很体贴地没拆穿他。

  不过多时,傅臣之把悔过书写好,便带我们结账离开茶楼。我留意到,结账时他递给小二的是琥珀,却在其中夹了根羽毛。我道:“那不是翳鸟羽毛么,你用它做甚?”

  傅臣之道:“你不知道么,溯昭外来者数量逐年增加,奇珍异兽也增多。父王前年才推广了‘珀绒兼行’制。但凡生灵毛羽,均可用以替代琥珀当货币做交易。只是现在尚未普及,市场上没有明码标价,为防引起争执,我都只用羽毛做打赏。”

  “原来如此。有,有。”

我伸出大拇指,“父王是个明君,待我们长大,也要助他一臂之力。”

  “那时恐怕是二姐在位,我们辅佐好她便是。”

  我抚掌道:“这点子不错。”

  我俩聊着天,离开茶馆,徒步至小镇边缘。正想跳上玄蛇背,忽然听见玄月对天嗷嗷叫一声。傅臣之没太在意,只是压着蛇背想要扶我上去。就在这时,一个黑乎乎的东西从天而降,落到他的手背上。他闷哼一声,被开水烫了一般抽回手。旋即,那东西也被他甩落在地。凑近一看,现那竟是一只拳头般大小的蜘蛛,毛绒绒的,嘴上尖刺不停蠕动,在地上爬来爬去。

  我浑身的鸡皮疙瘩全都立起来,想叫又叫不出声,只得涨红脸,指着它朝傅臣之投去求救眼神。

  傅臣之二话不说,上前两步,一脚踢飞。

  “此处怎会有蜘蛛?”

我抬头看看夜空,“又怎会从天上掉下来……”

  “是有些蹊跷。”

傅臣之从衣服上撕下一块布,准备包扎手背。

  我这才留意到,他的手已被蜘蛛咬伤,留下两个龋齿血印,血里混着些墨绿液体。我抓住他的手腕:“糟了,这蜘蛛有毒。得赶紧把毒逼出来才可以。”

  我把他的手举高了一些,正想看个仔细,他却用另一只手拦住:“不行,不能用嘴,怕对身体也有毒。”

  “谁说我打算用嘴?愚兄,休得把我想成笨蛋。”

  我拍掉他另一只手,用手指按压伤口两侧的肌肤,把里面的毒液挤出来,纵水冲洗伤口,最后以冰封之,防止毒液流入身体。我拽过他手中的布,包住伤口:“现在只能暂时这么处理,我们赶紧回去,再偷偷找御医。”

  “好。”

与我一起上了玄蛇背,飞了一阵,傅臣之才缓缓道,“薇薇,多谢。”

  “谢甚么。我是你妹啊。”

  归去途中,只有玄月一直不安地哼唧。

  回去后,我们很快处理好傅臣之的伤口,各自回房休息。然而,因为到底对他又担心又挂念,我几乎一宿未眠。翌日清晨,我看见云母屏上浮现大片翅膀阴影,抬头一看,果然是翳鸟飞过。看来傅臣之准备出了。我搭了一件披风,跳下兰舟,一路飞奔到北门前。

  果然,翳鸟正匍匐在地,如同一片彩色的巨大树叶般,傅臣之站在一旁,准备骑上它的背。我原想跑过去和他再次道别,却下意识看了一下他的手背。然后,我呆住了——他的两只手手背都完好无损,就像是从来不曾受过伤一样。

  真是糊涂了。前一日他被蜘蛛咬的伤口很深,解冻冰块后,即刻血如泉涌。即便是溯昭氏,受这种伤,估计都得两三天才能愈合。他可是凡人,怎么都得十天半个月,才能触之不痛。可这才过了一个晚上,他手背上却连疤痕都没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莫非,哥哥是披着人皮的妖?

  天啊,连父母都看不出的妖,那必是铁打的妖怪,这也太可怕了……

  然而,在我仍胡思乱想之时,那翳鸟已对天亢鸣一声,展翅高飞。

  我并无太多时间去思考哥哥和蜘蛛的问题。因为今日有两位贵客到来。他们究竟有几分贵?那是连玄书房都放了全天假。

  这两个人,一位是我大溯昭的大祭司。在溯昭的官员里,六司排在三侯一相之后,并非地位最高。然而,在如今的溯昭,大祭司所做出的贡献,却堪比丞相。因为,早在始王灵景时期,溯昭只是一个孤立的月都,几百年内都只与我们的老邻居玄丘氏有往来,溯昭氏能喝的异族酒,也真只有玄丘老酿。直到鸿雁变法后,我们迁都东渡,才渐渐与妖打上了交道。

  此刻,我们正处于历史上最繁荣昌盛的时代,大祭司奉王命远出取经,打开了无数条通往各地各界的道路。与我们有贸易往来的妖、人氏族,已过了二十种。听母后说,已有不少大臣在偷偷议论,要将父王的时代命名为“昭华之治”

列入史册。

  因此,作为溯昭小王姬,作为史上第一明君的女儿,我才能得瑟地称家乡一句“大溯昭”

  这一回,大祭司出行时间是最长的。而他要带回的车队里,载着百年前任何溯昭氏都不敢想象的文献与珍宝。

  在前往洛水的途中,我和翰墨光听二姐透露的消息,便已激动得跳了起来。我敢保证,这是每一个溯昭氏听后,都和我们一样喜出望外的重大喜讯,也绝对会是迄今为止,溯昭史上最大的事件。

  即便天已亮,银河依旧在下方熠熠生辉。一抹残月与日同存,在天边留下浅白的大圆。洛水上,青烟幂处,仙鹤驾云越紫清,女官凌波落芳尘。她们素手纤纤,缭绫翩翩,簪花镜摇,柔若无骨,与典司率领的迎宾列阵,形成刚柔并济的浩荡画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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