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畅声音更小了,“他初中的时候,一直是全校第一。”
任斯钦写字的手顿住,抬眸看了一眼前方,另一只手去拿耳机。
他还没来得及戴上耳机就听见徐畅说:“他以前,性格更冷,在初中的时候,身边一个朋友都没有。”
戴上耳机,任斯钦听不见徐畅在说什么了,但刚才她说乔铮初中没有一个朋友?
乔铮的性格在男生堆里挺吃得开的,最近文理科加起来六个复读班,会打篮球的男生都和他称兄道弟了。
但徐畅刚才那话,任斯钦是相信的。
乔铮是他在十三班里见过最爱笑的人,有事没事嘴角上扬,说话语气也很轻松愉快,光看面相是一个很外向的人。
或许是因为在驾校的时候,任斯钦只能看到乔铮的眼睛,所以很会洞悉那双眼睛里暗藏的情绪。很多很多次,乔铮在笑着,可是眼里一点笑都没有。
这一点,他和乔铮完全不一样。他是一个不会伪装的人,喜怒言于表,想笑就笑想闹就闹。
走了一会儿神,任斯钦看见自己在草稿本写上了“乔铮”
两个字,毛骨悚然,赶紧画着圈圈涂黑。
体育课是自愿原则,愿意的可以去自由活动,不愿意的可以待在教室里上自习。体育老师待在树荫底下纳凉。已经入秋几天了,下午的气温仍然高得吓人,大部分人选择留在了班上。
任少爷属于放飞自我型的,有体育课不上白不上。他篮球打得不好,但小学练过网球,挥起拍子无人能敌。
最主要网球在高中里偏小众,也没几个人能和他对打。为了偶尔过过瘾,他把李流的网球技能点亮了。
学校里没有网球场,他们只有打网球的兄弟羽毛球。
触类旁通,任斯钦羽毛球依然血虐李流。
他们在烈阳底下尽情地挥洒着汗水,还挺爽。
任斯钦救起即将跌落在地的羽毛球,用拍子轻轻一点,让羽毛球飞起,再用力一挥,羽毛球扣向了对面。
李流招架无能,差点摔了一个大跟头。
“好!”
抱着篮球的严旭出现在场边喝彩。
与他共同出现的还有乔铮、赵同、陈子铭,他们刚从篮球场出来,想去小卖部买冰水,正好看见了羽毛球场等盛况。
任斯钦手里只要拿着有重量的东西就能转起来,原地转了两下羽毛球拍,等待着李流球。
有了观众,李流重振旗鼓,再次球。任斯钦眼睛跟随着空中的白色,每次都能精准地判断羽毛球要飞向那方,再流畅挥拍,把球打出去。
每次赢球,任斯钦都会自信一笑,露出嘴角尖尖的牙齿,像贪玩儿的吸血鬼少年。
“铮哥,你快看李流,同手同脚跑步的姿势,笑死我了。”
严旭用胳膊肘怼了怼一直看着某处的乔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