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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第3页)

卢叔后来像对待一个大人一样跟我讲话,丝毫也没有敷衍我。他向我讲了自己的奇妙手法,比如说,他逮住它之后,怎样设法让它与自己一点一点亲近起来。我可以想得出它一开始会有多么惊慌、多么害怕卢叔。卢叔是一个猎人,他有枪,还有网。人人都说他是动物的天敌,宰杀了不知多少动物。我亲眼见他杀过鸽子、狐狸,还杀过老鹰和兔子。我那时对他又恨又怕。这一回真是个例外啊,可能因为阿雅实在太珍贵了,可能因为它长得太漂亮了,『逼』得他那颗狠心终于软下来了。他这一次不但没有杀害它,而且还把它很好地饲养起来,喂它那么多好吃的东西。我于是开始感激起这个人,他在我眼里似乎也一下变得有点儿可爱了。

“唷唷,阿雅这种动物必须住在地『穴』里。洞口要小,里面要大,要用木铲掏开它,不要怕弄脏了它的皮『毛』,这东西就像鹅不沾水一样,皮不沾土哩。入冬时给它铺上草,那就是一个暖暖和和的小窝儿……”

他伸长了那双粗胳膊向我比画着,令人神往。

从此之后我就频频出入卢叔那儿了。我长久地守候在围了铁棚的洞『穴』旁,等待那个灵俏的身影一跃而出……

又是几年过去。后来我不需久久遥望那座南山了,因为那个叫“父亲”

的人先一步从那座山里出来了——他有一天突然回到了小茅屋。当我突兀地面对了一个陌生的父亲时,真是大惊失『色』。眼前的情景把心中的幻想一下搓得粉碎,让我的呼吸都变得轻轻的,最后蹑手蹑脚地躲开了。妈妈喊我,我不应。我悄声跑开了,一整天都躲在林子里,直到天黑都不愿回去。远处传来了拉网的号子,四周有小动物的喘息,我只默默地躺在沙地上,嘴里衔了一株狗尾草……后来我才知道,妈妈和外祖母在那个夜晚到处找我。

也就是从此,更艰难更可怕的日子开始了。这是一段不堪回的日子,我真不愿提到它。反正简单点儿说就是,父亲回来不久我们家就遭难了,我不得不一个人逃开,逃到南山他来了,我就走了。这就是我与他——我的父亲短短相处的一段时间。可万万想不到的是,我的一生只有这一段时间能够和父亲在一起,我一旦离去了,我们父子几乎就不再重逢。可惜这在当时对我来说还是未知的命运。就这样,我们父子之间可怕地分别了,从而留下了永生的愧疚。

也许正是因为如此,反而注定了我的一生都将与父亲紧紧相连,他的影子要永远笼罩着我。

还记得那一天是怎样分别的,记得分手时妈妈的叮嘱千万不要对别人提到你的父亲——你今后的父亲不是他,而是大山里的那个人——另一个老人了……

大山里的老人是谁?是我未曾谋面的义父!原来为了我的生存,家里人在这之前为我暗暗寻了个义父,听说那是一个真正的山里老人。

可就因为屈辱和愤恨,我在被送往南山、送到义父那儿去的半路上逃脱了!于是我从来也没有见过义父——直到后来,直到今天。与家里人的打算正好相反的是,从进山的那一刻起,我就开始在心里恨着一个人……

我恨他,而且下决心永远不再想他,也不讲他的故事;我要咬紧牙关,只把他和他的一切埋在心底。就让我真的变成一个没有父亲的人吧,就这样好了。

可惜,后来生的一切却证明这是难以做到的,无论如何也做不到。仅仅是一场热恋,就彻底毁掉了我的决心……当时我刚刚走进了另一个世界,我的命运生了极大的转折——第一次看到如同那个小动物般欢腾跳跃、美丽纯洁的姑娘时,就不由得心醉神『迷』。我开始在心里悄悄地把她比作阿雅,并且要不由自主地向她讲过去的故事……我也许还不明白,不测的灾难即将开始,它会一点一点引出来,而且不知不觉地在四周蔓延。也许当我终于明白妈妈的话是千真万确的,关于那个人、关于昨天的一切是万万讲不得的时候,已经什么都晚了。

可这毕竟是我的一场热恋啊,我的周身都被一种不可抵御的干草的气味包裹起来。我已经无处可逃。刚开始咬住牙关我将永远也不提父亲的名字,永远也不。可这是一个多么脆弱的誓言啊。我终于明白,干草的气息真的是不可抵御的,它又一次袭来了,它要摧毁我的誓言……我会痴痴『迷』『迷』地从头讲起童年,讲起南山和父亲,讲起那片草地和丛林。当然,还有丛林里活动着的那个可爱的精灵。我认定她和所有人都不同,她才是一只活生生的阿雅。如果说我们每个人真的都是某一种动物转生,那么她的前世是什么就不难判定了。我觉得她的眼睛,她的眉『毛』,她的嘴巴,甚至她的微笑,她的身姿,都有点儿像阿雅。我甚至用两手就能抚『摸』出她那种软软的、柔和的小动物般的骨骼。想想看,就在这种境况之下,我不知不觉地重提旧事,细说由来——也就是说,我触犯了最可怕的家族禁忌。

《城市的夜晚》

我们没法享受自己的夜晚。一声连一声昂昂的火车声和汽车的鸣叫、一阵阵煤烟和机动车尾气……一切都给笼罩了,一切都给冲了个七零八落。梅子去推窗子,把窗子关了个严严实实。我知道又一列火车进站了。我们的屋子尽管离车站还有一段距离,可就是不得安宁。这是什么地方?这是一座燃烧不停的城市,烧啊烧啊,什么都在燃烧。每到了这样的季节,灼热的气流就要把整整一座城市团团围裹。住在这样的一座城市里,在夜深人静时分站在北窗下望着那个丑陋的物件、那个立交桥,望着狂闪猛跳的各种霓虹灯,望着那些因酷热难耐而不得不在路旁躲闪和喘息的人流,我常常不由得会想起佛陀火诫中那一连串的诘问和呼告

“究由何而燃烧?”

“为情欲之火,为愤恨之火,为『色』情之火;为投生,暮年,死亡,忧愁,哀伤,痛苦,懊,绝望而燃烧……耳在燃烧;声音在燃烧;鼻在燃烧;香味在燃烧;舌在燃烧;百味在燃烧;肉体在燃烧;有触觉之一切在燃烧;思想在燃烧;意见在燃烧;思想的知觉在燃烧;思想所得之印象在燃烧;所有一切感官,无论快感或并非快感或寻常,其起源皆赖思想所得之印象,也都在燃烧。”

天哪,反常的火夏就这样来了,无以疗救,这里的居民从此也就只有日夜忍受烘烤。“烧啊烧啊……”

也许就因为这样,我和梅子在这座城市中才成熟得如此之快。这会儿我们不仅是成熟了,而且还有了一层硬壳。我们被熬去了所有的汁水,慢慢又将变得通体枯干。也许有一天我们还要变得焦煳呢,当然一定是这样。夜晚啊,城里人的避难所啊,看星星好不容易出现了——但这个城市里没有夜『露』——一座燃烧的城市怎么会有夜『露』。我曾经在深夜里去抚『摸』楼前的一丛小草,现那丛小草是焦干的,上面没有一丝湿气。

在这样的时刻,生什么都不会让我感到奇怪。在朦胧的夜『色』里,我习惯于和梅子静静地坐在桌前,各自翻看自己的东西。更多的时候我们会熄灯而坐,长时间一声不响。外面,多少人在立交桥上、在马路边走动,他们想到公园和山上去躲避灼热。我们却只愿这样坐着,一声不响。我们已经习惯于用这样的办法对付夜晚了。多少年来,我们一直把这种静坐看成是一段美好的时光。

这天晚上有人嘭嘭敲门,梅子赶紧站起来拉灯。灯亮了,门打开,一个人——一个胖乎乎的小姑娘双脚并拢跳了进来,随着出咯咯的笑声。

“啊,是你。老宁——你的小客人!”

梅子的声音里透出一点儿过分的热情。

她踏着路边草坪走来,脚上沾了干干的草叶。这个热烘烘的夏夜啊,如果在北方的平原,她的双脚一路上要踢飞多少『露』珠。她穿了多么奇怪的一双鞋子啊,一只红的,一只蓝的。近来这个城市的很多年轻人都穿上了这种奇怪的鞋子——最初是有人穿上它在舞台上扭呀翻呀;可是当它真的穿在脚上踏着真实的泥地,竟显得这样有趣和可爱,当然也有点儿不伦不类。

“元圆喝茶。”

梅子把一杯热腾腾的茶放在桌上。

“阳子怎么没来呢?”

我问。我知道他们通常是一对儿。

元圆瞪了瞪眼睛,把鼻子往上缩了缩,摇摇头“我也好多天没见他了。”

这个叫元圆的小姑娘刚刚十九岁,这个城市里的时髦歌手,两年前『迷』上了画画,还动手自己写歌词。阳子是画画的,是我们家最好的朋友之一,他因为与元圆是夜大同学,就把元圆领进门来。“他可是一个大艺术家啊!”

阳子的拇指差点儿触到我的鼻子上。元圆那会儿扎着一对『毛』刷刷辫儿,当即向我鞠了一躬。她鞠躬时,后脖子上一层黄的绒『毛』被灯光照得灿亮。她胖胖的,却不让人感到臃肿,笑起来『露』出一对虎牙,嘴巴长得可爱之极。整个人没有一点儿做作,就是很自然的那种小姑娘。她算是这座城市的特产——近年来这样的男孩女孩成打地出现。她大概从来就不懂得什么叫羞怯和陌生,坐在那儿,第一次见面就想引逗别人。梅子很快喜欢上了她。再后来她们手挽手地在屋里走,还互相评点着对方的衣服。

有一天晚上我们刚一打开电视机,就看到了一个女歌手,竟然就是元圆,她在演唱自己写的歌。那歌的词儿写得好,她扭动得也好。可我赞扬时,梅子却并未像过去那样附和。后来元圆每一次来都要我们谈谈她的歌,这天晚上又是这样。我只说喜欢,因为真的没有多少可谈的。我告诉元圆自己压根儿不懂唱啊跳啊这种事,再说你可别听阳子瞎吹,我不过是一个搞地质的,后来虽然去了一家杂志社,但根本就不是什么艺术家。

元圆张口就说“我崇拜你。”

这样的一个字眼就被她那么随随便便地抛出来。“不过可别当真。”

——我在心里叮嘱自己。

她瞧着梅子,蹙蹙鼻子,两只不同颜『色』的鞋子在地板上活动了几下……

“阳子最近忙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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