胳膊从我手中挣出来,呲牙咧嘴地活动了两下,又整理了一下衣裳的皱褶。
我说:“骗到阿珠姐这里了,好久不见,你达了啊?”
神棍嘿嘿一笑,朝我拱手:“我是凭本事的,您能到这儿来,自然也是凭本事。”
听他讲话,不像港岛人。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像是帮他拂尘,眯眼一笑,讲道:“骗我不会有什么报应,骗阿珠姐,说不定你会被抓去喂鳄鱼。”
“诶,”
他连连摆手,“我从不骗人,只说真话,只不过,也没人规定,所有真话都要说出来啊,你说是不是?”
我笑一笑,示意他可以离开了。
他忙不迭回头,正好看见张明生,望了一阵子,又回过头看我,指指他,又指指我,说道:“您看,我要说真话,您跟他,就是一场孽缘。”
这话说得倒准。
阿珠姐家的花园洁净芬芳,因为颜色太鲜亮,在阳光之下,反而使我眩晕,仿佛空气如水,而水又在波动。
神棍站在我和张明生之中,说道:“所谓生死,只是一场去留。活在昨日,今日便是梦,人呢,也就是鬼。活在今日,就算今日是梦,鬼也不是鬼,而是人。”
在这之后,他又神神叨叨了一大段话,最后落定在一句之上:“是去是留,只有自己能够定夺。”
这神棍头花白,约莫着五十来岁,天气渐热了,还穿一件灰黑色的破袄子,皮肤却洁净,没有一点汗水。
见我看着他,他又接了一句:“我说得是否称您的心,您要喜欢,给个赏钱。”
他伸出手来,手心很少纹路,我看了半天,忽然想起一件事来。
我朝张明生喊:“钢笔,拿来!”
张明生随手抽出,朝我一抛。
他很喜欢抛东西。
我接住,打开笔盖,甩了几下,低头在神棍手心写了一行字。
那是一行地址。
我对神棍说:“你把这个给阿珠姐看,要她看住那里,不要使无辜的人受害。”
神棍本来兴致勃勃,见此事与他无关,他也没得到赏钱,白我一眼,摊着手走了。
路过张明生时,被他一把抓住手腕,硬翻出手心来,低头去看。
我心想,他要是看懂了,才是见鬼。
张明生看看那行地址,又看看我,忽然倾身,在神棍耳边鬼鬼祟祟地说了一番话。
神棍战战兢兢地答应了,倒退了几步才转身离开。
怎么这么怕他,却不怕我。
我没好气地瞪张明生一眼,不想纠缠,抓紧离开了
离开阿珠姐的家宅,我走上公路,一步一步往山下走,看着两边的风景,忽然,身边一辆银灰色的车飞驰而过。我都不用看车牌都知道,那是张明生的车。
看着他的远去,我忽然想起从前一桩小事。
我割腕后的一段时间,一直都是张明生替我使用刀叉,割开食物。我坐在一旁一言不,形同死人。那些日子过得飞快,像是我一直坐在虚空里,看着日复一日的生活在我眼前轮番播放。直到有一天,张明生端来一碗很香的面。
我好像忽然闻到了味道,肚子也饿了起来。
我的手一时拿不了重物,他来喂我。
张开嘴巴时,忽然听见了鸟叫。
从那天起,日子就像要我亲手去撕的日历,过得很慢,但很真实。
我的生活,就在这真与虚之中反复。
我往前看,望见张明生的车子拐弯,如一粒灰色的云,消失在远方路的尽头。
第66章六十五
我现在格外喜欢走路跑步。重新拥有健康的身体和自由的双腿,才明白大步向前是多么快乐的事。徒步下山,累了就停下来看看沿途的风景,除了渐渐酸胀的双腿,过程还算美妙,使我忘记了一丝因张明生没有载我而生出的怨怼。不过,假如他请我上车,我照样会犹豫。我想,由他掌握方向盘,就算他操控着诺亚方舟,我也一定会留下来同洪水为伍。
我一向是无神论者,虽然不至于纯粹,和神神鬼鬼都是临时的交情。可上帝今天似乎十分得空,参透我大不敬的心事。走着走着,天空忽然就乌云密布了,灰色的公路颜色变得更深,还没有下雨,可我已经闻到雨丝的味道。掏出手机看时间,原来走走停停间,几个小时已经过去。
不知老天留给我多少时间奔跑,让我这身衣柜里最贵的行头不至于在穿出来的第一天就被淋湿。我咬咬牙,拖着腿,想一鼓作气找到个用餐喝茶的地方避雨。看天气预报是个好习惯,拥有好习惯的人似乎也占大多数,一路走来,人烟极少,好像我走进了什么结界。不知道我有没有走错方向。
不知道为什么,我有点心慌。
但还没有到山穷水尽的地步,我不想向上帝低头,咬咬牙,我硬着头皮往前走,刚一迈脚,迎面就开来一辆银白色的轿车,前端有些剐蹭的痕迹,很是显眼。司机忽然停了下来,掉转了一个弯,变成和我一个方向,然后慢慢开过来,停在我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