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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頁(第1页)

於銘遠喜歡楊臻?

不可以。

林余曉很快冷靜了下來,她是楊臻的未婚妻,她有足夠的資格和理由可以站在道德的制高點去批判於銘遠,讓他羞愧,讓他走的遠遠的,只要他們分開,那麼楊臻就是她一個人的。

於銘遠端起咖啡抿了一口,苦澀的味道瞬間竄入口腔,他皺了下眉頭沒說話。

這個反應在林余曉看來似乎是對她的挑釁,林余曉提高了音量:「你知道的,楊臻是個直男,並且馬上就要和我結婚了。如果他知道了和他朝夕相處的好朋友打著朋友的名義對自己抱著骯髒的想法,你猜他會怎麼做?為了大家的體面,你自己離開吧,我就當今天什麼都沒看到。」

「骯髒的想法?」

「對,你親他,我看見了。」說起這個,林余曉的表情不免又變得蒼白起來,她仿佛只要回憶那個畫面就覺得渾身不舒服。

於銘遠沉默了片刻,然後緩緩地點頭:「好。」

於銘遠答應地如此乾脆,讓林余曉有些意外。殊不知,剛剛在樓上,於銘遠轉頭看見林余曉的那一刻他就知道,這就是最終的結局了。

雖然不知道原因,但林余曉並不打算告訴楊臻自己喜歡他這件事讓於銘遠稍稍鬆了口氣,如果以後,他是說如果,楊臻某一天在想到他這個人時,第一反應是於銘遠曾是他親密無間並肩奮鬥過的好朋友,那麼這十年來對這份感情的所有付出就都值得。

希望楊臻能幸福,在任何時候。

走出酒店門口,初夏的風已經帶著溫熱的氣息,風裡帶來一陣莫名的花香,於銘遠低頭看了眼手機,12:o4,楊臻28歲的生日已經過去。

上了車,於銘遠才想起自己晚上喝了酒,他在地圖上搜了一下到公寓的距離,發現只有不到5公里,他索性把車子一鎖,踏著步子往住的地方走去。

南城人是沒有夜生活的,只有到特定的夜市街或者酒吧街才能見到相對熱鬧一點的景象。白天剛下過雨,偶有一兩輛車子駛過,濺起小水窪里的水,原本小水窪里的城市的倒影就會破碎又被重組,於銘遠認真地觀察著這一切,他甚至注意到了一朵生長在牆邊的不知名的野花。

他的心情意外的平靜,是一種被宣判死刑後的如釋重負,在結局無可更改的時候,除了接受也沒有其他的辦法。

他點了一支煙,繼續往前走。空氣中所容納的水汽達到了一定的限度,街上起了薄薄的一層霧,於銘遠裹了下他身上的襯衫。

回到住處也才將近一點鐘,他洗了個澡,擦著頭髮從浴室里走出來。

剛在書桌前坐下,就聽到自己的肚子咕嚕了一聲。

「嘖」,於銘遠把擦頭髮的毛巾丟進髒衣簍,走到廚房打算給自己弄點吃的。

於銘遠隨隨便便做了一個三明治,幾口下肚後,他磨了磨牙齒,又想抽菸了。

時間好像被凍結了,他坐在陽台抽了很多支煙,抬頭看了一眼掛鍾,剛剛凌晨兩點半。

閒來無事,於銘遠打開了電腦,開始整理所有他手上的項目。

他打了個哈欠,靛藍色的光線從窗簾與窗戶的縫隙中爭相恐後地擠進來,天亮了,太陽也馬上出來了,這下總能睡得著了。

他把電腦丟到一旁,鑽進被子裡,他睡著得很不容易,但三個多小時後,於銘遠還是莫名其妙地醒來了。

睡眠的缺乏讓他脾氣暴躁但又渾身無力,這是他最近的常態,或者說是從楊臻家搬出來後的常態。

他不耐煩地掀開被子,點上一支煙,洗漱後隨便吃了點麵包,就又坐在了電腦前。

以前他每年都很期待楊臻的生日,他的生日總在勞動節前後,假期對於大家來說是完完全全可以自由放鬆的時間,儘管沒畢業時他還需要打工,但假期意味著兼職時薪的增加,對他來說這也是件很好的事。

他慶幸今天不是工作日,不然他還要找一些牽強蹩腳的理由去應付楊臻的盤問。

又是坐在電腦前的一天,中午隨便叫了個外賣填飽肚子。半下午的時候他下了趟樓,去便利店買了一條香菸和幾瓶礦泉水。

中間還接到了個楊臻的電話,楊臻沒什麼事,只是想找於銘遠隨便聊聊,但於銘遠說自己酒還沒醒,沒兩句就掛了電話。

晚飯不是很想吃,於銘遠喝了瓶水,又從冰箱裡拿出一顆皺皺巴巴的西紅柿啃掉了。

於銘遠平時有很好的整理習慣,所以關於工作交接的項目梳理,他做的很快。凌晨三點鐘,他完成了在貳拾接到的第一個項目到最後一個項目的整理。

於銘遠揉了揉眼睛,打開了ord文檔,用力地在屏幕上敲出辭職信三個字。

他枯坐了半宿,直到樓下麻雀都開始嘰嘰喳喳喊著人們起床的時候,他的屏幕上還是只有那三個字。

他嘆了口氣,洗了個澡躺下睡了。

這一覺睡得很不安穩,他夢到了十年前那個夏天,第一次見到楊臻時的場景。

「你好,我是楊臻。」

他笑起來真好看,那是於銘遠對楊臻的第一印象。

如今站在上帝視角再次審視那個瞬間,於銘遠想,他對楊臻一定是一見鍾情。

所以後來那些自慚形穢,不怎麼出現在他情緒體系里的傷心都有了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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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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