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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 耻辱与骄傲(第1页)

在首都等签证的这几天里,四个人一起去了许多的名胜古迹,爬了长城。

而刘万程最喜欢的,却是在那些还没来得及拆除的古老街巷里散步,感受古都原有的人文民俗。

与名胜古迹相比,他似乎更喜欢那些充满了一般百姓生活气息的东西。

在这一点上,杰奎琳和刘万程非常相似。

那高大恢宏的帝王宫殿,处处体现着王者的威严,令人叹为观止。

但在刘万程眼里,他看到的却全是罪恶。

上万斤的巨石,几人才可环抱的梁柱,从遥远的南方运到这里,不知耗费了多少百姓的生命,浪费了多少民脂民膏!

如此不体恤百姓的帝王,要求他的臣民爱他,爱以他为代表的国家,可能吗?这恐怕正是造就了国家百年耻辱的根基所在!

孟子告齐宣王曰: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犬马,则臣视君如国人;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

帝王视百姓为牛马,百姓为什么要拿你这个帝王当祖宗供着,为什么要热爱你这个混蛋帝王建立起来的国家?

你兵强马壮的时候,百姓不敢反抗,一个个麻木不仁,呆如木鸡。当你衰弱不堪,被列强痛扁的时候,也就无怪乎大家帮着列强烧你的宫殿,抢你的宝贝了。

封建帝王统治之下,民不知有国,这是中华民族的悲哀和耻辱。而这巍峨的宫殿,正在每日每夜,无时无刻不在诉说着这些悲哀和耻辱!

所以,刘万程不喜欢这些古迹。在他眼里,这些东西不是华夏文明伟大的体现,而是一种残酷统治制度遗留下的耻辱。

在这一点上,中东某小霸做的,才是智慧。你敢往我这边扔一个火箭弹,我就敢用更先进的武器,打你个满地找牙!你打我一巴掌,我就怼你十拳,咱看谁怕谁!当然,蛮不讲理,占领人家的地盘不值得提倡。

但与民惠,富己国,修兵备,厉兵秣马,以牙还牙,打服对手,让对手看到你就害怕,不敢和你为敌,不敢骚扰你。

掌握着比对方先进十倍不止的科技,比对方富裕不下一百倍的财富和民力,反倒让对方打的俯首称臣,年年进贡,岁岁称臣,最终王国。这都得懒惰愚蠢到什么程度,才能做出如此荒唐的事情来?

这遗留下来的,又哪来的骄傲可言?

刘万程的这些奇谈怪论,也就只能和自己家人说说,要是到公开场合去宣扬,非让别人当神经病给抓起来不可。

鲁迅先生说,国人都被关在一个密不透风的铁皮屋子里,眼看就要都被闷死了。这时候,他醒了,明明知道于事无补,也要呐喊几句。明明知道把周围的人叫醒,会让他们死的更痛苦,还是要忍不住呐喊。

也许,可以吵醒更多的人,把这铁皮屋子给敲破呢?

而时至今日,这个铁皮屋子就当真不存在了吗?

所以,他喜欢那些古老的,属于老百姓的民居和小巷,那才是老百姓智慧和古代文明的写照。在他眼里,那些东西反而更有价值,更值得保留。

杰奎琳之所以能和他观点一致,喜欢跟着他转悠那些古老的小巷,倒不是有他的这些民族主义思潮,她只是着迷于那里浓浓的生活气息。

狭窄杂乱的,污水横流的街道,被成片的平房包围着。街口宽阔一些的地方,有一个漆了白漆的,卖早点的三轮车。油条、焦圈儿、豆汁儿,还有那戴了白套袖、白帽子的摊主,以及围着摊主和三轮车的几个小矮桌。小矮桌边吃早点的,穿着背心、拖鞋,摇着蒲扇的居民。还有远处巷子口外传来的,隐约的叫卖声,这一切都令人着迷。

和刘万程在矮桌上一起吃着油条,喝着豆汁儿,她就对刘万程感慨说:“爸爸,我要是真的是你女儿就好了。”

刘万程一愣,问她:“你不就是我女儿吗?”

杰奎琳自管自地说:“我太爱这里了。虽然有时候吵闹,可这吵闹在我心里,会变的那么安详,那么宁静。

如果我真的是你的女儿,就不会有许多的烦恼。如果有一天,我们可以在这里买套房子,一辈子定居在这里,我会天天早上陪着你,这样出来吃油条,喝豆汁儿,我这辈子就知足了。”

刘万程心说,你还是没把我真当爸爸,还是当你的恋人。有女儿一辈子陪着爸爸住的吗?

他只能顾左右而言他说:“你刚才的感觉,其实是体会到了一种古老的人文气息。所以,你才听到了吵闹却感受不到吵闹,反而感觉到了安详。所谓大隐隐于市,你有这个悟性,当真难得。这种生活氛围、节奏,真的值得怀念和留恋。”

心里却在想,这时候这里的房价还不算贵,倒是当真可以考虑买一个四合院下来。既然杰奎琳喜欢这里,等她上完了大学,就让她来这里生活、工作,也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何苦逼着她像张静和高秀菊一样,吃那么大的苦呢?

他就把自己这个想法和杰奎琳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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