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木丛很杂乱,各种细小藤蔓树叶密密麻麻,人钻进去非常麻烦。
不过一想到野兔钻进去了,我就管不得那么多。
山里地面积雪融化的差不多了,还剩下薄薄一层,踩上去像冰沙。
野兔的脚印很难找,幸好还有血液残迹。
这是我第一次射中猎物,我是绝不会轻易放弃的。
追着血迹一连跟了二三十米,终于在一棵松树根部现了兔子。
箭支从它脊背处射入,透过胸膛从另一边腋下穿出,殷红血液正汩汩的流淌。
我拿弓碰了碰,没有反应,死透了。
确认不会被临死反咬一口后,我这才伸手抓起它的腿给提了起来。
“三斤重?”
我掂了掂,喜不自胜。
兔子脚湿哒哒的,捏在手里有些冷,于是我换了只手提住它的耳朵原路返回。
收获一只野兔此行不虚,返回的路上我心里一直在盘算这只兔子值多少钱。
我一边走着一边打量手中的兔子,脑子里想象扒了皮收拾干净能剩下多少肉。
最后得出的结论是:一斤半。
“整只卖五十左右,分开卖肉三十多,皮也能卖钱……”
一阵计较下来我决定拿回家去之后给扒掉皮。
回了村,村子里的狗不停的吠叫,可能因为我手里提着的兔子血腥味刺激到了它们。
蛇皮袋我没用,反而还在心里期待有人看见。
因为我觉得这是凯旋而归,是收获颇丰。
被人看见才能让他们啧啧称赞,当时我有点享受这种虚荣,觉得十分受用。
只可惜锦衣夜行,路上人毛都没见到一根。
推开老屋大门,屋里白炽灯泡还亮着,四明钟上指着七点四十。
“叔?”
我轻轻喊了一声。
不一会儿五叔推开房门,看到我挎着弓提着兔子一愣,“你这家伙。”
一边说着他走出房间,“在哪打的?”
“在潜龙坞。”
我把兔子举起,生怕他没看清,“对了叔。”
“我在那里头还听到一种野兽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