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普遍流行的艺术观念,则是采用了欧洲18世纪以来的分类,即以“美”
的范畴统摄各门类,指绘画、雕刻、建筑、诗歌、音乐、舞蹈等活动。
所谓艺术,就是“美学”
。
最近似乎比较流行一句话“艺术”
的价值由观赏者来决定。
看似经典,实则屁话。
不妨打个比方。
假设我是一个拥有亿万财富的富翁,我取了一张白纸,然后在上面吐了一口痰,待痰晾干后,我称之为“画”
。
然后我将其流入市场,并且立下保证,会以高于1ok的价格回购此画。
在价值意义上,这幅画毫无疑问达到了1ok,过市面上绝大多数的艺术作品。
但“我”
真的懂“艺术”
吗?
“我”
不过是一个用资本玩弄“艺术”
的恶俗烂人。
以“鉴赏者”
为艺术描绘的坐标,既不精确更不客观,因为艺术的价值无需外界刻意投射,艺术的价值在于它自身丰富的内涵。
倒不如说,将“价值”
这个词与“艺术”
相联系,都会显得俗气无比。
为什么将伊甸的音乐称之为艺术?
Beautybecauseofbeauty。
待世人领悟美学的价值后,一场浩浩荡荡的艺术革命就会到来。
古代的皇帝喜欢以自己的名字作为国号。
……………
当悠扬的华章奏响,自由的飞鸟展翅,
世人会明白,
这个时代的艺术,应该名为“黄金”
。
……………
“能够被伊甸记住,这是我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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