纹,窗台上留有陈英的脚踏痕迹。陈英的拖鞋,一只被甩在楼下,一只留在了窗台
上。
陈英是个太爱干净的女孩,什么东西到了她的手里都会变得一尘不染。我总说
她是生活的奴隶。&1dquo;总有一天你会活活地累死!”这是我常常对她说的话。难道她
真的死在了对生活的过分讲究上?
突然,我现楼下那棵伸到三层楼窗前的梧桐树的一片树叶上有血痕!
很快,这块可疑斑迹被验明正身:人血;出血部位是鼻腔;血型与陈英的完全
相同。
从尸检的情况来看,鼻部血管的破裂,不像是外力直接作用于鼻部所致。
还有什么原因能够导致鼻腔出血呢?
对了,当外力在短时内作用于颈部,致使位于颈部浅层的颈静脉受压,而位于
颈部深层的颈动脉仍然畅通时,可以导致头面部毛细血管内的压力骤然间增高,毛
细血管高度扩张充血,鼻腔就会有出血现象。
我立马用学到的知识,对上述血痕进行了陈旧度的测定,证实它们离开体内的
时间不过24小时。现在,一切都很清楚了,陈英在从楼上坠落地面之前,已经身
负内伤。显然,陈英在摔死之前,已经遭遇到了暴力的袭击。因此,陈英的死绝不
是意外事故,而是被害身亡。
经过检验,我们现陈英死前曾与一名血型为a2型的男子生过性关系。
从尸检的情况来看,陈英是在完全自愿的情况下与那名男子生性关系的。
不用说,肯定是那个照相的,叫什么冯良。
自打陈英交了这个冯良,我没少跟她吵过架。这个冯良,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
西,长了一双极不安分的眼睛不说,还居然敢当着外人的面,动不动就跟陈英翻脸。
陈英也是,在冯良面前,整个一个受气包、出气筒。我就不明白,一个堂堂的硕士
生,干吗要和这个照相的要好!
解剖现,陈英生前颈部受到暴力压迫。看来凶手还是挺狡猾的,他一定是害
怕在陈英的体表留下痕迹,于是在扼颈时,衬垫上了柔软的物品。
很快,在陈英尸体头部的左顶枕部,我又现了一处头皮下的出血。很明显,
这处损伤不是高坠伤。
根据损伤的特征,我们认定陈英左顶枕部的损伤符合较大的钝性平面作用于陈
英的头部而形成的撞击伤。头部撞击陈英宿舍的墙壁,可以形成陈英头部的这处撞
击伤。
经过检验,认定在陈英坠楼之前,与陈英生性关系的那个男人,正是冯良。
审讯连夜突击进行。冯良交代了以下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