啦啦啦,噜噜噜,啦啦啦,
我的臭无赖,
我的小男孩,
……”
心都要听化了,化成蜂蜜水。
待女人哼到尾音,景胜笑眯眯问:“于知乐,你在跟我告白啊?”
“对啊——”
女人颔首,直率地看他,手底仍在娴熟地铮淙。
“再来一遍。”
“……”
“encore!encore!”
景胜强烈要求:“我还没听清楚。”
“加钱吗,我咖位很大。”
于知乐也罕见地同他开起玩笑。
“加加加加加加加加加……”
他要说无穷次。
……
暖光融融,透出了狭小的窗子。
弦音悦耳,弹跳在天花板和地面。
同一片柔软的毯子上,他们彼此相望,仿佛真的找到了最纯粹简单的归宿。
☆、第四十六杯
翌日,是个大晴天,天地一碧如洗。
于知乐把景胜送去了公司,路上,这熊男朋友已经能自己哼《狗胜》这首歌,他昨天缠着于知乐唱了二十遍不止,那些旋律早就烂熟于心。
“我也是有歌的男人了,感觉自己像个大明星。”
全程不知道在得意什么东西,还神叨叨叮嘱:“这首歌除了我,不准唱给任何人听,知道吗?”
于知乐应吓:“哦。”
在她看来,他本来就是大明星,她没见过比他更能发光的人类。
停到地下车场,于知乐熄了火,刚要下车。
手腕被男人拽住,回首,是他看着她,两只乌润润的大眼睛扑眨扑眨,有所期待。
“干嘛?”
于知乐扬唇。
景胜:“咱们来个吻别?”
她凑回去,亲了他一下。
“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