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总,真的不用了,谢谢!”
话说到这份儿上,凭袁总的身份,不会再强求。
他随和一笑,拿出名片盒,郑重的递出一张名片,“余秋,今后有什么事,可以给我打电话!”
。
这个袁总是余秋和林新在金融大学时的学长,他也是个富二代,继承家族生意,有模有样,风生水起。
因父辈同在S市做生意,他们又是校友,所以余秋和林新结婚时,袁总来参加过婚礼。后来又与林新在生意上合作过,社交聚餐,他们见过几次,言谈间都是逢场作戏,客气寒暄罢了。
就如同此刻一样,在余秋看来,这言行都是场面话、客套话,她自然也会逢场作戏的说声谢谢,接过名片。
可旁边吃醋的弟弟不答应,忍了很久了,忍无可忍,率先一步抢去了名片。
“谢谢,我替她收着!”
。
袁总很有风度,波澜不惊的询问:“这位是?”
跟不熟悉的人何必说私事,以余秋的性格只会说一句“朋友”
敷衍而过。
但是方景宇带着“狗护食”
,咬人的口气说:“我是他未婚夫!”
余秋急喘了口气,心里想翻白眼,但是表情控制着淡然,算是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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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如战场,摸爬滚打出来,袁总多精明,一眼便看透了。嘴角挂起一抹怪异的笑容,养的小白脸而已,他根本不屑于问问对方的名字,工作,身份。
袁总:“哦,幸会!”
接着便微促眉头,向余秋投去关切的眼神,眸底还带着疑问之意,你怎么回事?昏了头选这么个毛头小子?愣驴似的一点都不懂事儿!
。
余秋没有给他丝毫回复,只是礼貌一笑,“那袁总,我们先走了,再会!”
“好,再会!”
。
转身离去,擦肩而过时,小狼狗回头盯了袁总一眼,带有警告意味。
男人的嗅觉也很灵敏,他能感觉到这个袁总在刚才看到余秋的第一眼,就打了她的主意。
袁总的嘴边挂起一抹讥嘲的笑,不客气的用眼角瞥着方景宇,从头扫到脚。
在他眼里,这小白脸长得不错,就是又傻又愣,一看脾气就挺驴,估计是不太得宠。看看他这一身打扮,没一点值钱的东西,一个土了吧唧的黑夹克,半新不旧的牛仔裤,脚上的鞋也是叫不出名的杂牌子。若是余秋肯出手,给他花点钱,绝不会是现在这副样子。还未婚夫?估计是他自己昏了头,做梦呢!
。
一路上,方景宇再不说话,嘟着脸,撅着嘴,一副受委屈的“小媳妇”
模样。
余秋几次转头,主动跟他搭话,“累不累?”
“饿不饿?”
“有点冷,中午吃火锅,好不好?”
可人家偏偏“傲娇小王子”
,一副不搭理人的样子,好可气又好笑。
算了,谁让余秋是姐姐呢?而且脾气又好的海纳百川!
。
“好啦!只不过说了几句话,干嘛醋劲儿这么大?他是我以前的校友,偶遇打个招呼而已!你看你的样子……”
“哼”
“未婚夫,咱们吃完饭早点回家吧!”
刚才是一气之下才说胡说八道“未婚夫”
三个字,此刻听余秋这么叫他,嘴角不自觉的翘了翘,又故意板着脸,严肃的像老生常谈。
“嗯!以后少搭理他,那人一看就挺猥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