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杰的前院,住的就是一个从工商局退下来的老头,六十多岁,姓孙,长得跟块豆腐一样,白白的,这么大年纪的人,不该有这么白的皮肤,唯有脸上一圈圈的褶子,提示他是个古稀之年的老人,周围人都叫他孙局长。
当年侯杰之所以能逃脱法网,就是这位孙局长的证词所致,孙局长拍着胸脯说:侯杰当晚7点到11点,在家里吃饭,哪里都没去,我全程在场,可以为侯杰作证!
这便使得侯杰具有了“不具有作案时间”
的完美证明。
的确,当晚,孙局长和侯杰在一起吃饭,地点就是侯杰的“小别墅”
一楼餐厅,当时还有侯杰的两个小弟,小弟的证词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孙局长的证词,太有效力了。
孙局长说:“那天傍晚,我晚饭吃得早,自己还喝了二两,晚饭后,雨正好停了,大概6点,我出去遛弯,后来又下雨了,我在路边小市里躲雨,雨小了,我溜达回家,经过侯杰大门口时,侯杰喊我过去聊天,邀请我去他家,再喝点,我这个人贪杯,喜欢喝酒,也喜欢跟年轻人聊天,我就过去了,侯杰弄了四个菜,我们四个开喝,时间就是7点,我记得清清楚楚。”
办案民警问他:“您为什么记得这么清楚?”
他说:“因为我们刚坐下,《新闻联播》就开始了,那个前奏,那个声音,全国人民都熟悉!”
孙局长记忆如此清晰,那就说明,从晚上7点到11点,他一直和侯杰在一起,假如赵唤娟是7点到达侯杰的住处,他一定知晓,可从头到尾,他都没见过赵唤娟。
这便排除了侯杰的作案嫌疑。
孙局长并没说谎,他只是上当了,被侯杰骗了,无形中成了侯杰的工具。
侯杰这个人,特别会伪装,做起案来,冷酷无情,但回到家,面对周围邻居,彬彬有礼,典型的双面人,尤其是对那些退休的老干部,特有礼貌,嘴也甜,周围邻居都说这个小伙子不错,热情好客,乐于助人。
所以,他和周围邻居处得非常和谐。
这种“和谐”
,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周围某些邻居听说过他的劣迹,本着“宁得罪君子,不得罪小人”
的宗旨,假意和他客气,不想和他关系闹僵,面子上过得去就行。
另一种,就是孙局长这种老糊涂蛋,真的被侯杰的花言巧语打动,认为侯杰就是好人,至于街头巷尾的那些悚人传言,不信也罢,谁亲眼看到了?
所以,当天傍晚,孙局长在街上遛弯回来,路过侯杰大门口,侯杰邀请他入席,他欣然同意。
而事实是:赵唤娟那晚7点零1分,到达了侯杰家里,侯杰早有预谋,在小别墅二层北侧的卧室里,掐死了赵唤娟。
侯杰是习武之人,一拳打死一个姑娘、掐死一个女孩,闹着玩似的。
这一点,我非常清楚,女孩的脖子是非常细的,当年上大学时,在梦蝶校园的花园里和她缠绵时,我摸着梦蝶的脖子说:“怎么女生的脖子,这么细啊?”
梦蝶笑着说:“非得跟你们男生一样?脖子和脑袋一般粗?脑袋就跟墩在肩膀上一样,都没脖子!咯咯咯咯!”
我说:“这玩意这么细,我都不敢使劲抱你,生怕一不留神,弄断了,我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影视剧中,一个男人可以把一个女人掐死了,太细了!”
她笑着说:“你掐!你掐!”
我说:“别闹!别闹!”
“你掐嘛!我喜欢你掐!”
“别闹了!很危险的!”
侯杰杀死赵唤娟,是公安局长赵国忠下的命令。
赵唤娟知道得太多了,不让她消失,赵局长睡不安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