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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最终伏法定罪求一波月票(第1页)

“你说对了,我不是人,我早就不是人了,你看我现在的样子,我还算是人吗?

我出身就是奴籍,祖孙三代为奴,幼年时,被主人驱策如同猪狗,生在牛圈,住在牛圈,吃着狗食,一家三口,大冬天只能盖一张破被子,主人心情不好,便连我爹娘在内,一同毒打,每日遭受非人折磨,生不如死。

我爹娘为了让我活下去,豁出性命让我逃了出去。

你们看看我的样子,恩?身高五尺多,即便是我逃出去又能如何?

遭人白眼,受人嘲讽侮辱,所有人都歧视我这个矮子,歧视我这个穷鬼。

为了活下去,我跟了余柒这个老狗,没想到她比我的主人还过之而无不及,好在生活上有了着落,本来我是打算自杀的,反正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

直到遇到了燕水姑娘,才有了继续活下去的勇气,我才觉得我像个人,一个大活人,一个活生生人!

奸污完燕水姑娘后,我当了一回人,一回男人,今天,在死之前我还要当一回男人人,想让老子卑躬屈膝、唯唯诺诺地怕你们、奉承你们,让你们看到老子跪在地上哭泣磕头求饶,再可怜我,怕是做不到了。”

龟奴黄强终于在所有人面前暴露本性,展现真实的自我,说起话来,也是毫无愧色,相当骄傲。

“我去你娘的!”

郅正再也忍不住了,提腿就是一鞭腿,踢在龟奴黄强的下巴,龟奴黄强整个人飞了出去,狠狠地摔在地上,半天爬不起来。

“请大人先判此人腐刑(割鸡儿),再判五马分尸车裂之刑,即便是到了九泉之下,他也不能对燕水姑娘亡魂再行此事。”

郅正低头拜请,主要五马分尸的车裂之刑早在汉文帝时期废除,凌迟之刑还未明,车裂之刑算是当时最为痛苦的刑法,没有之一。

“准,此贼罪大恶极、罄竹难书,死前仍不知悔改,藐视公堂,目无王法,狂妄已极,以废弛的车裂将其正法最好不过,上顺天意,下抚人心。

本官现在宣判……”

县令颢之茅准郅正所请,正欲宣判,郅正赶紧打断。

“大人且慢!”

县令颢之茅先是一愣,而后询问“你还有话要说?”

“我要告别人!”

“还要告谁?”

郅正走到老鸨子余柒跟前朗声“一告湖汉楼老板余柒,偷盗他人财物,不修德行,贪财如命,以至于燕水姑娘枉死。”

继而走到孟明举跟前痛诉“二告本地马商孟明举,知情不报,意欲栽赃,而后更要杀人,应与凶手黄强同罪。

我的话说完了,请大人定罪!”

郅正说完跪在县令颢之茅之前,等着结果。

“元光一二九年,三辅西北,平凉县县令颢之茅与朝廷特使重审乌骓子雄杀人案。

此案疑点重重、盘根错节,索性朝廷特使心细如尘、智慧过人,手段高明,有了大量物证、人证后,彻底翻案,还冤屈者清白,抓真凶到案。

根据郅正所告之人,所犯之罪,现由如下判决

杀人凶手黄强,因爱奸污,因财杀人,而后栽赃,实属恶贯满盈,罪恶滔天,依大汉律,先判其腐刑,三日后再行车裂之刑,即可执行。

湖汉楼老板余柒,偷盗财物,不修德行,制造伪证,本该施以重型,但念其配合调查,使案情得意顺利结案,功大于过,酌情考虑,不施重刑,依汉律肉刑大板二十。

马商孟明举,知情不报,栽害他人,而后意图杀人,依大汉律,知情不报者,与案犯同罪,判腰斩之行,三日后行刑。

因朝廷特使在此,证据确凿,铁证如山,不予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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