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凛背着把贝斯,刚从酒吧驻唱完,要赶第二场。
那个场子在艺术区,跟孟盈回家的方向顺路,他人高腿长,最高那档车座对他正合适。
孟盈被他带了一程。
谢凛不像那些为了耍帅把车蹬得飞快,直到被后座的女孩尖叫着抱紧腰身的男孩子一样。
他的车骑得很稳,孟盈一手握着车座,一手拿着装玫瑰的盒子。
谢凛驻唱不为钱,纯粹爱好,总有路人不明所以地留下钱币,他干脆做了个盒子,写着“只收玫瑰”
。
盒子里的玫瑰孟盈数了数,一共有九朵。
是一个她很喜欢的数字。
耳边的碎发被风挠得痒痒的,她弯弯眼睛:“谢凛,骑快点吧,不然你赶不上时间了。”
“赶不上就赶不上。”
谢凛无所谓地耸耸肩。
“那你的演唱会怎么办?”
其实就是街头驻唱,她每次都要认真地说成演唱会,好像以后真有那么一天,他要站在灯光耀眼的舞台。
“不开了,”
贝斯盒的带子松了,他扭头把贝斯盒背好,跟她对上视线,“带你私奔好了。”
是句开惯的玩笑话。
“好呀。”
孟盈帮他一起整理吉他包,手指碰在一起。
她抽出手,朝他笑笑。
谢凛收回视线:“那坐稳了。”
最后车还是按既定路线骑到了艺术区。
孟盈从后座跳下来,撑着腮看谢凛为“演唱会”
做准备。
他的头上压着顶帽子,身形挺拔,左耳上有个字母y的耳钉。
孟盈才注意到,他的头发染成了红棕色。
准备工作其实很简单,“只收玫瑰”
的盒子摆好,他斜靠着墙壁,拨了几下弦调音。
还没有人注意到这角,他弹的是《sners》
“我们相拥之时也在支离破碎
十七岁不是海誓山盟的年纪
如果上帝目睹,我们都罪无可恕”
他有把好嗓子,是天生的歌手。
作为第一个观众,孟盈尽职尽责地鼓掌欢呼。
她没有玫瑰,往盒子里放了个小熊创可贴。
谢凛拨了几下弦就停了,新染的红发被风吹动,五官棱角分明,左耳的耳钉折着光。
“你学过唱歌吗?”
孟盈问。
在她的记忆里,谢凛好像没上过专业的音乐课程。
“我妈是个流浪歌手,小时候跟她走过挺多地方。”
谢凛漫不经心地答。
“你爸爸呢?”
“我没有爸。”
谢凛干脆地说。
这时候一个小男孩跑了过来,拍着手说哥哥唱得真好听。
谢凛不怎么喜欢小孩子,孟盈蹲下来,摸摸他的头:“替哥哥谢谢你。”
然后把兜里的一条草莓糖给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