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他们辗转来到澳洲。
一个终于听了家里的话,规规矩矩读书,一个则改名换姓,没骨气地沉溺在逃避之中。
每日浑浑噩噩,只在家中打扫,看书。
那段时日,她爱上了读那些鸳鸯蝴蝶派的言情小说,其实在联大时,教授文学课的老师曾经提过,只是那时候她对除了语言外的功课,不甚感兴趣,不过马马虎虎敷衍而过,满心都是回到山光道的赛道上撒欢儿。
如今,奥敦不在了,时间大把。
她干脆捡起从前敷衍而过的书本,为了逃避现实,而躲进了虚无的故事中。
读张恨水,读《金粉世家》,看冷清秋那封诀别信,因是文言,不甚明白,便找来字典,一个词一个词地查。
终于读懂那日,至“西楼一火,劳燕遂分”
便已鼻酸,至“于昆明湖畔,觅一死所”
,却已潸然泪下。
也是在那时,她忽然明白过来,自己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即在明白门第之分后,又自作聪明地以为,她可以同这些金粉世家里的纨绔子斡旋自保。
她一日日消瘦下去,利少荣急得打转,后来终于想出个办法。
他买下一匹马,取名“资本家”
,养在弗莱明顿马场。为了能好好照料马儿,她终于开始出门,每天风雨无阻往费明顿马场跑,一来二去,结识了那里的练马师,后来,干脆就做了见习生,学习如何驯马。
时间过得飞快,利少荣毕业后,去了柯林斯街上搞私银,而她也如愿进入Andrew的马房,正式成为一名驯马师。
偶尔想起过往,只觉隔着一层,不甚分明,像是前世与今生。
利少荣在她最无助时伸出了一只手,她永远都记得。
说是恩同再造太夸张,但回想起那时候她的万念俱灰,也差不多是这样了。
如果没有那天的意外,她也可能会这样一辈子。
从马场下了工回来,她照例收拾房间,吸尘器嗡嗡响着,一直到了利少荣的卧室。
忘记因为什么缘故,她打开了他的抽屉,在看到一个戒指盒时,神差鬼使掀开盖子。
她傻愣愣站在原地很久,才敢相信,对戒的其中一只上刻着Iris·Lee。
另一只,刻着鲜明的Frank·Lee。
利少荣的名字。
吸尘器没有关,耳际的轰鸣却在某一刻化为沉寂。
她浑身的力气不知去了哪,慢慢坐到地毯上,从头回想故事到底如何开始,又要朝哪个方向行进。
——我是为了逃避,才来到这里,以为寻到了庇护,就什么都不愿思考,想要这么浑浑噩噩地走过余生。
事到如今,却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未饮过孟婆汤、忘川水,漠漠前尘又如何能够偕忘。
她不能够这么任性地逃开自己应该承担的一切,更累旁人平白动情。
-
原遗山不知何时坐起身,凑到身边,看到了屏幕上的来电。
阴魂不散的利少荣。
“怎么不接?”
他淡淡问。
月光镇定了两秒后,对他说:“滚出去。”
可今天原遗山不是正常状态下的原遗山。
他嘴唇扯出一抹笑来,为一直以来自己的克制和隐忍感到可笑。利少荣光明正大PO上Ins的照片历历在目,亲昵的姿态刺痛他的眼,也连同心。
被他珍视在心底的,或许,远在大洋之外的另一个男人早就已经信手攫取过。
酒精灼烧着胃,剧痛之下,他竟还有心力体察到自己此刻烧得最旺盛的情绪。
——嫉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