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曹冲也抽时间专门研究了不少当下的银饰,不过大多数都是比较粗糙的,有的还有类似气印的小孔。
“这个是如何打造这么光滑的?”
曹冲好奇问道。
“回公子,是小人用细沙和皮毛磨的。以前小时候喜欢把指甲在桌子上磨,现指甲会变光,所以我想试试用在饰上。”
那名憨厚的伙计连忙答道。
这人居然懂得抛光,不错不错,也是个人才呐。
“这银镯子我出高价买下了,另外,掌柜的,你可愿把这家店转让于我,还有你这个伙计学徒,可愿跟着我钻研饰打造,我们可以一起做一个饰品牌。”
伙计一听愣住了,他没明白啥意思,掌柜听完,虽然不知道啥是品牌,不过能和曹司空的公子做生意,那可是天大的机会呀。
“混小子,快答应呀。”
掌柜的拍了那伙计脑袋一下,他才反应过来。
“小的,周小福愿意追随公子。”
嘿!周小福?这名字和饰天然的缘分呐,曹冲一愣。
“至于我这店,公子想要,送给公子也大无不可呀。”
这时候,一个店铺还是不值什么钱的,主要是店里的东西值钱。
“白送便不必了,这店我入股买下了,你依然做这里的掌柜,利润你三我七分,你可听得明白?”
曹冲问道。
“明白倒是明白,不过公子刚才说的品牌是为何物呀?”
那掌柜面带疑惑问道。
“就是招牌,一个专卖饰的店铺招牌,我要让天下人提起饰,就想到要来咱们这里买,以后这样的店,我要开遍大汉天下每一个州,这回明白了么?”
“多谢公子,多谢公子,小人愿意做公子的马前卒。”
这掌柜的听完后,激动的热血沸腾,开遍天下,多大的志向。
曹冲满意地点了点头,他选这家店可不是偶然走过来的,而是提前打听过,这家店没有其他的世家背景。
目前社会上士农工商,商人地位最是低下,而他也不能明面沾手,交给此人打理倒也不错,自己在背后盯着就是。
“好,以后这个店就叫周小福饰店,周小福,你以后随我住在曹府,我教你一些东西。”
“是。”
“过一阵子,我可能会从域外弄来一种琉璃,到时候,打出咱们饰店的名声。”
没错,曹冲打算先尝试一下把玻璃整出来,作为饰的原材料,这个简单一些,争取直接做大,赚到第一桶金。
他把其母环夫人给他的大部分私房钱,全留下买店,和掌柜的定了个契约,然后一行人便出了饰店,曹冲开心地哼起了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