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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文工团11(第2页)

两人五官立体,线条英挺,但气质截然不同。

刘宇洲偏冷厉,不笑的时候眉目如剑,不太好接触。

而他温润如玉,像从诗词里走出来的翩翩公子。

宋春花常年在乡下,见过最多的就是村里皮肤黝黑,五大三粗的庄稼汉。

当然也有文质彬彬的男知青,可大多是手不能提肩不能扛的白斩鸡。

直到见到刘宇宁,才知道男人还有另一种类型,高大俊挺又风度翩翩。

说话的时候温和有礼,不说话的时候安静沉稳。

喜欢看书也会跑步锻炼身体。

最关键的是,家世优越却没有纨绔子弟目中无人的坏毛病,待人彬彬有礼。

几乎是第一面,宋春花就对刘宇宁一见钟情。

当然,她也就放下了要在刘家当保姆的执念。

进而转变为,如果能嫁给刘宇宁,当刘家的大儿媳妇该多好。

只是随即想到什么,又生生压下了这样的想法。

她这次来首都,其实是背着家里偷跑来的。

因为,她发现自己怀孕了。

更可怕的是,她压根不确定肚子里的孩子是谁的。

一个月前,她和自己的好姐妹一起去山上摘蘑菇。

采完蘑菇走到半山腰,正好碰上同队的几个知青围着火堆在烤抓到的野麻雀。

旁边还摆着几瓶烧酒,是知青们平时偷偷酿的。今天不上工便约着一起来山上打牙祭。

都是年轻人,又认识,宋春花和姐妹便加入了他们。

她没喝过酒,第一次贪嘴多喝了点,没想到醒来后已经躺在自己的闺房。

浑身黏腻腻的,身子还有点不舒服。

尤其是下身。

当时没多想,以为是自己喝醉过去,被同伴送回家。

直到第二个月,发现月事没来。

她月事一向规律,这才觉得有点蹊跷。

趁着去镇上的功夫,去卫生所检查了一下。

果然是怀孕了。

宋春花慌得一批。

这个时候怀孕,卫生所压根没有堕胎的条件,需要去市里的人民医院。

去医院这一遭,既得花钱还得想办法找个理由离家几天。

关键家里的农活儿每天都有她的份,压根逃不掉。

可如果不流掉孩子,以后她还怎么嫁人?

等肚子大起来,村里的风言风语只怕会把家里搅个天翻地覆。

纠结之下,她还是把这事儿告诉了老娘唐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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