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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书吧>血族大佬被对家光明神按头吸血by何处东洲 ... > 第59页(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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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簪子是妖尊冒着生命危险斩杀大妖后,用取得妖骨制成的,做工拙朴,甚至称得上粗糙,可仙尊却每日佩戴,再不曾用别的簪冠束。回溯这段剧情的时候,夏弥旬忍不住眼睛酸。呜呜呜呜,多美好的师生情!

  和其他血族不一样,他天生地养,没爹没娘,从小到大就没上过学,更别提艾利斯顿商学院这种贵族名校了。而且,他也真没必要上学,谁让他是个平平无奇魔法小天才,诞生之初的实力就已是其他血族永生永世无法企及的高度,谁能教他?谁有本事教他?

  太难了,鏖虐公太难了。

  本想好好感受一把“桃李不言,下自成蹊”

的暖心真情,没成想竟要面对这种展开,夏弥旬真是遗憾至极!

  不光遗憾,还级恼火。

  仙尊自尽后,妖尊狂怒暴走,与修仙界诸人大动干戈。那些人刚不过妖尊,但知晓妖尊的妖王元神与原本的人魂始终未能相融,精神长期处于极不稳定的状态,便破罐破摔,以语言相激,道破仙尊直到死都不愿说出的秘密:

  从始至终,妖尊就不存在什么亲人。他记忆中的“族人”

,全是妖王的旧部亲信。妖王陨灭后投身人间,化生为普通人族幼童,被手下找到后囚拘起来,将他困在特殊的法阵里,希望侵蚀消磨他的人魂,唤醒妖王元神,使之重返世间。

  而仙尊乃神族托生,与妖尊天生就是绝对的对立面。他本该杀死尚年幼的妖尊永绝后患,却偏偏心生慈悲,不仅把妖尊从那些疯魔了的旧部手中救出,还不惜与整个修仙界对抗,力排众议护他性命,收他为徒。

  为让妖尊能像普通孩子那样长大,仙尊尽自己所能调整了他的回忆,纵使无法完全抹消刻入骨髓的黑暗记忆,却仍使他认为相信,自己确实曾有过真正的家与亲人。

  红变白,喜变丧,对仙尊而言却是最安乐不过的解脱。谁记得一切,谁就感到沉重,如今,他终得自由。妖尊抱着此生最恨又最亲的那个人,茫然立在满地尸山血河中央,愤怒或悲恸都已冰消瓦解,留给他的唯有无穷无尽的孤独。

  还有一件事,是妖尊永远没机会再知晓的。

  仙尊始终陪在他身边,直至后来,被他翻翻覆覆地折辱磋磨也一味忍耐,从不是为窥伺妖王元神的异动,更不是为趁机杀他。原因究竟为何,说不清,太多,太复杂,但只有一样是肯定的——

  仙尊从不视他为异类,而是这世上,绝无仅有的同类。夏弥旬想。

  他活了很久,却又活得过于简单透彻,本无法体察这份最隐秘的感情,可不知为何,他就是知道。

  知道了,也生气了。虽然他只经历过一次离别,却再不想见到任何离别。不管是妖尊还是仙尊,他们对彼此而言,都是这世上无可替代的存在,若一方消失,那即便能长久活下去,又有什么意义呢?

  如果自己真是仙尊,那就让天下太平、世界和平全都滚他妈的蛋!别跟他逼逼什么这是身为最后一个神族的使命。“神”

这个字眼是很讨厌,但他还是认定,神也有自己的思想和感情,若为不知哪儿冒出来的狗屁使命搭上一辈子,那也太不值当了!

  而且,很可怜。

  很可怜很可怜。

  可怜到他稍微转一下念头,就会觉得心口像被揪得紧紧的。

  痛。

  *

  “啊——困!真的好困!”

夏弥旬打了个第n个天大的哈欠,露出满口寒光森森的白牙。

  “好好吃,不许剩!”

他就像《还珠格格》里逼小燕子吃泔水的翰轩棋社恶毒老板娘,俩眼珠子亮得跟猫头鹰似的,监视正苦哈哈啃大列巴的一众宾客。

  修仙界诸人做梦都没想到,狗血戏码没上演,落魄英雄的悲惨末路没看见,连站道德高地评判的机会也没捞着,还被仙尊以“交份子钱”

为由,收缴了所有法器和法力。

  “系统不是说了么,一条故事线相当于一个小世界,根据穿越者的行为改变。反正结局已经被我们改写,这些,都是留给真正的仙尊和妖尊的份子钱。”

  夏弥旬对着商籁咬耳朵。

  “待会儿,本尊就把这些家伙的内丹一并剜了。反正他们也不顶屁用,有事仙尊,无事群嘲。本尊要像挤痘痘一样,啵啵啵啵……”

  “啵啵啵啵”

就响亮地回荡在整个宴厅上空。

  几个掌门捧着大列巴,颤抖了下,哭了。

  热知识:比鏖虐公更不好惹的,是熬夜后的鏖虐公。

  现在,夏弥旬正处于熬夜后遗症的第一阶段,主要症状除了眼泛红血丝,嗓门儿奇大,就是脾气加倍暴躁。

  “你想怎样,我都听你的。”

商籁大bird依人,娶夫随夫,款款往夏弥旬嘴边送了块太妃糖。

  夏弥旬张口接过,“现在数值多少了?”

  商籁道:“总算归零了。”

  “啊,才涨了这么点啊?”

夏弥旬丧唧唧地垂下长睫毛。

  大娇夫很善解人意,“没关系,我会陪你一起努力的。”

  夏弥旬用力点头,一拍桌子,“好哇,那就先鲨几个人给你助助兴!”

  商籁一口茶呛在喉咙里。

  “啊哈!本尊想到一个更有意思的!”

夏弥旬桀桀怪笑起来,袖袍一挥,整个宴厅的桌椅板凳顿时消失不见,像座空旷偌大的广场。

  更像适合伸展手脚,剁人脑袋瓜的刑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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