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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节(第1页)

沈毅之忍不住问:“你没开玩笑吧?”

对方一看沈毅之,眼中一亮。

公司从去年开始进军亚洲市场,效益一直不理想,追根究底在亚洲没名气。同等价位,人家宁愿买Dior、Armani这些大家熟知的品牌。

她们最近来来回回去亚洲几次,除了了解市场,就想找一对代言人打开名气。而这个小男孩,正是当年凭着《霸王别姬》名冠法国的张国荣的干儿子,而且还拍过一部电影,在港城非常受欢迎。

两人见到真人,比照片上还亮眼,相视一眼,一人微微颔首,小二少就听到,“是的,我们同时也想邀请你。”

“我?”

沈毅之食指指向自己,“你们知道我是谁么?”

两人和萌萌坐同一班飞机,下飞机时问过空姐,得知萌萌是华国影后的女儿,为了弄清萌萌在华国的名气,其中一人第二天又飞回华国,接着又去趟港城。

沈毅之那部宣传无烟草的公益片的海报在地铁,汽车站、飞机场随处可见,她们想不认识都难。而且两小孩长得精致,她们看见亚洲人一贯出现脸盲的情况却没在两小孩身上发生,这种辨识度正是公司需要的。

沈从之余光瞟到弟弟揉肚子,请两人进去说。然后就出现两小孩负责吃,沈从之负责谈的一幕。

他俩吃好,沈大少也谈的差不多了。

沈从之想着毕业后大展拳脚,却没想到第一单合同是帮弟弟妹妹谈代言。

如果换成别家,沈从之也不搭理。偏偏弟弟每季度都要去F&M童装店弄几套衣服,有时候一双鞋比他一身行头都贵。对方又承诺未来三年两小孩的衣服承包了,再往外推那可真是人傻钱多。

至于为什么合同是三年,F&M公司经营的童装只到十四岁,三年后小二少就十五岁了,人家这么大的公司,不会在代言人上面犯一丁点常识性错误。

萌萌拿着新鲜出炉的合同回到家,林影和张国荣等人吓一跳。

“你俩又干啥了?国际奢华童装品牌找你俩代言?开什么国际玩笑?”

林影忍不住惊呼。

沈毅之睨她一眼,“没有国际大品牌找你代言,不代表我俩没市场。”

作者有话要说:  林影:好想打死他!!!

第40章广告事端

小二少知道萌萌分不清国内国外,申城花都,“别担心,我过两个星期去看你。”

默默补一句和元旦放假回来的大哥去申城看望外公外婆,顺便拐去帝都,“春节也会去找你玩的。”

(防盗章,一小时后替换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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