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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节(第1页)

他知道沈毅之和f&m的合约快到期了,下班回来都没回家直接敲响沈家的大门。

沈毅之穿着灰色棉麻裤,白色针织衫,踩着一双白色拖鞋迎他进来。

马克双眼一亮,不禁腹诽,“这小孩真是一套衣服一个样。”

“有事吗?”

沈毅之当然认识他,“我爸爸不在家。”

马克说:“我来找你。”

然后表明来意。

沈毅之皱眉,“你们公司不是主营女性服饰?找我代言?确定不是萌萌?”

夏萌萌是沈家的常客,马克见过,“据我所知你朋友已经和f&m续约到零六年,我想找她也没办法。”

其实他想说路易威登不缺女性代言人。可男性代言人,像沈毅之这个年龄的,有颜的没气质,有气质的脸不过关,颜和脸都不缺的总感觉没他可塑性高。

当然,花点时间总能挑到合适的。但马克敢保证亚洲有名气又非常受法国记者喜欢的小孩,除了沈毅之再也找不到别人。

“那也没必要找我。”

沈毅之道,“我没看到你们店里有适合我的服饰。”

马克一挑眉,他不乐意?路易威登可是全球知名品牌。一抬眼,看到沈毅之手腕上的机械表,心中一凛,这小孩不缺钱,“我们公司的手表、眼镜和箱包绝对适合你。衣服不适合你,我是谁,总监,可以为你设计一款适合你的。而且,我们的代言人不单单是演员,有拳击手、运动员等等。”

沈毅之蹙眉,“我不懂这些,你和我哥谈。”

夏明瀚到花都替沈毅之谈合约。

马克去沈家时已经想过让沈毅之参加公司的秋冬发布会。

除了沈毅之在法国有名,还有他作为f&m亚洲区代言人已给亚洲高消费人群留下印象。

至于马克为什么那么确定,作为国际一线品牌的艺术总监,他非常清楚气质这东西没法作假。说通俗点,有人长得帅气,很多人见过就忘记,同样帅气的人能被人记住,继而产生好感,只有一个原因——气质。

沈毅之身上就具备让人难以忽视的气质。

也许他生在大富之家养成的,也许他作为学校球队的队长锻炼出来的,不论如何,马克想不出拒绝沈毅之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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