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没摔死,穿越过来要牢底坐穿甚至枪毙?
这跟不穿越有什么区别?还不如直接死了呢。
搞笑么。
好在可以确定的是,自己绝对没有杀人。
死者刘格是他在这个世界上的大学同学,所谓的经济纠纷,其实就是刘格向他借过钱。
不多不少,三十万。
陈益倒是没想到,自己竟然还是一个小富二代,家境算比较殷实。
案当天他并不是去要账的。
两人彼此关系很好,而且刘格有着自己的软件公司,具备还钱能力,三十万而已不至于这么着急的上门要账,更没必要杀人。
难道是陷害?
找一个替死鬼金蝉脱壳,算是比较高级的作案手法了。
以前,他倒是遇到过两起类似的案件。
完美犯罪勉强可以实现,但完美陷害在难度上讲,还是相当大的。
多做,多错。
少做,少错。
“我没杀人。”
记忆碎片拼接后,陈益脸色平和下来,稍微动了动有些僵硬的双腿。
两脚离地了,聪明的智商又占领高地了。
作为世界级侦探,他的智商,可是相当恐怖。
在专业领域上,犯罪心理学和痕检技术等技能,更是样样精通。
零悬案的记录,不是吹出来的。
“没杀人??”
青年警员神色一怒,指着陈益道:“凶器上只有你和死者的指纹,死者和你更是有经济纠纷!”
“你自己也承认,案前曾去过死者家,时间上吻合。”
“作案时间,作案动机,作案地点,作案手法,全都在这里,你现在告诉我你没杀人?!”
“陈益,你给我老实点!认真回话!”
陈益微微皱眉。
按照正常逻辑,如此完整的证据链,基本可以定罪了。
不会那么巧。
就算是他面对这种状况,也会第一时间将自己列为本案的重大嫌疑人。
审问,是少不了的。
凶器上有自己的指纹?这怎么可能?
哦对了。
在刘格家的时候,他确实用一把水果刀,分食过几颗橙子。
也就是说凶器,是那把水果刀吗?
自己离开后,凶手进入刘格家,用那把水果刀,杀死了刘格?
既然凶器上只有刘格和自己的指纹,那么凶手在行凶的时候,必然是用过反侦察手段。
比如,带着手套。
或者,在手指肚上,涂满胶水等。
只要是蓄意谋杀,在网络信息达的今天,想要做到避免在现场留下指纹,还是比较容易的。
其他不说,上网一搜就知道。
如此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