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意思,新来的县令上头有人?”
“那可不?”
“昨天不是贴了告示嘛,让家里有冤屈的都去击鼓,言县令等着升堂呢。”
“你见着人击鼓鸣冤了?”
“当然没有!言无计真想管事,直接去查少女失踪的案子啊。少女失踪在临江县都多少年了,每年都得来几回,从来没查出结果。又不是什么秘密,他想当好官,直接查呗。”
“听说了吗?最近走丢的,是秦老头的闺女。卖米的那个秦老头,住在雨水巷口的那户人家。”
“真是作孽,秦老头就一个闺女,还走丢了,这可真是。”
“不过秦老头的闺女好像不是走丢的,我大舅子告诉我,说是长的好看,被程家抢走了!”
“还有这事?”
“谁说不是呢?程家啊,可真不做人。”
码头劳工说的事,也是临江县每个贩夫走卒都在说的事。
言无计和书童招财也坐在这个摊子上吃饭,一碗豆浆,一碟包子,言无计吃的津津有味,招财吃了一肚子火气。
“大人,你听听他们说的话,气死人!”
好几次他都想拍桌子去和那群目不识丁的大老粗吵一架,告诉他们,他家公子是世上最好的大人!只要他们伸冤,公子肯定帮他们!
言无计一展折扇,淡笑道,“何必生气?我们新到此地,自然不熟当地的风俗规矩,他们对这些乱象习以为常,才会先入为主的认定新来的县令不是好人。可以理解。”
他书生打扮,衣裳款式简单,凑近了看,布料罕见,上头的绣花繁复,低调却奢华。
言无计长了一双轻佻的狐貍眼,男生女相,眉眼如画,俏若桃花。曾经为了查案到青楼扮过花魁,倒比真花魁还要好看三分。因着容颜出挑,他打扮素来简单,生怕外貌风头太甚,惹人注目。要说他的脸,生的当真巧妙。明明是个男人,长了一张女人的脸,可他若作男人打扮,就是个俊逸出尘的男人;若作女人打扮,便是倾城绝色的女人。此刻一袭青衫坐在那里,只道是哪家的读书郎忙里偷闲,出来躲懒。
有一点豆汁沾到言无计的袖子上,招财眼尖瞧见,赶紧拿了帕子来擦。
言无计一向喜洁,最烦不干净的东西、乱糟糟的地方。他下雨天从不出门,就是怕泥点子和水渍沾到衣服上。
眼下若不是衙门诸事不顺,也不会带着招财来外头的摊子吃早饭。
看看桌子、椅子,还有乱七八糟的锅碗瓢盆。也不知用了多久没洗过,桌椅油乎乎的,连地面踩过去,都感觉有东西黏着住脚,抬脚走路拔起来都费劲。
“会吧。”
言无计对招财说。
招财扔了一枚碎银子在桌上,小跑着跟上。
刚才那群劳工说的对,言无计觉得好笑,果然,人嘛,只要肯用心打听点东西,总是能打听出来的。你说百姓无权无势,可对于高门显贵的事情,他们知道的也不少。严防死守之下,依然像筛子一样,把消息泄露到民间。
朝廷把他派过来,为的就是处理临江县的江湖纷争。
眼下红河一路江湖势力错综复杂,明争暗斗,把这一路搅得乌烟瘴气。虽说江湖内斗,按理朝廷不该出手。可他们内斗归内斗,势力到底开始太大了些,隐隐有超过了朝廷和官府的威势。若不趁着他们内里乱的时候解决了,等成气候之时,再想动他们,可不简单了。
思及此处,言无计莫名有些烦躁,“啪”
一下收了扇子。
要把这些势力从红河附近彻底拔除不是易事,须得好好筹谋一番。
这时,班头在四下张望,见着言无计,一路小跑穿过人群来报,“大人,程遇青抓到了。”
“哦?”
狐貍眼微微上挑,透着玩味和狡黠,“带我去见见。”
言无计来临江县后的第一件事,便是调查少女失踪案。
这件案子不难查,只不过以往的县令和程家是一丘之貉,销毁了所有卷宗,没有证据。
可程家办事不谨慎,或者说,他们已然傲慢到根本不愿意去把事情处理干净了。所以没花多大力气,重新搜罗一圈证据,抓住了程遇青。
大牢内,被抓到的程遇青倒是不见丝毫慌张。
言无计不紧不慢的走进来,见他倒是悠哉的很。
言无计张口就是阴阳怪气,“也是奇怪,往常官差抓了人,不都是先拷打一番再说?怎么,今日你们转了性,决定先查清楚事情原委再动手?我倒不知,原来临江县的大家竟如此讲道理。”
众人你看我我看你,不敢说话。
程遇青冷笑一声,“哼,他们不过小小一群衙役,也敢对我程家人动手?”
“言县令,抓住我无用,我劝你最好还是把我放了吧。不然等程家找上门来,可别后悔。”
言无计一展折扇,哈哈大笑,颇有些风流倜傥的浪荡公子的味道,“这你就错了。柿子要捡软的捏,大人我经过细细探查考量,才最终觉得抓你做这个倒霉鬼。”
见程遇青一脸看不起他的模样,言无计好心好意的给他耐心解释,“程家势力虽大,可我也是朝廷的县令,不大不小也算个官。你不过程家一个小喽啰,程家也犯不着为了你,和我堂堂县令撕破脸不是?说起来,现在你唯一能投靠的,只有我了。毕竟若是处死你,能让我这个县令交差,顺便再把我拉拢到程家的阵营里,这么划算的买卖,谁不愿做?”
一番话,让程遇青变了脸色。言无计淡笑着,再给他心上一击。
“说不定,在我想让你死之前,程家会先动手。毕竟少女失踪案得有个人背锅,沦为阶下囚的你,最好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