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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页(第1页)

  看着宋秀莲喝了药,漱了口,小秋这才高高兴兴拿了墙纸出来。

  小夏躺在床上安静等着,已经昏昏欲睡了,一转眼看见小秋手中的墙纸,立刻精神起来。

  第二十七章

  再说王利民到了镇上,径直去了卫生院。先给胡秋菊送了只野兔去,又去敲郑秋实的宿舍门。

  结果门一打开,就看见郑秋实正在煤炉子上做饭呢,旁边还有个帮忙的中年汉子,高个子方脸膛,浓眉大眼的,穿着条军裤,上身穿的也是军用绒衣……

  没想到郑院长在部队上也有人啊?看这年龄,也不太像郑院长的孩子,不知道什么关系。

  郑院长一开门,见是王利民,多有有点儿意外:“你怎么过来了?可是孩子大人有什么不妥当的?”

  王利民心里嘀咕着,就先笑着给郑院长打招呼:“没有不妥当,没有不妥当,娘几个多亏了郑院长医术好,都好了,孩子回去也没再烧,就是小秋管着严,还没让她妹妹出门呢!”

  一提小秋,郑秋实就笑了:“嗯,小秋那孩子是个爱操心的!小夏刚感冒好了,不出门也好,等身体恢复恢复再出门,也省的重感了。”

  说着,就拿疑问地眼神看着王利民,既然老婆孩子都挺好,这位来找自己干什么了?

  王利民连忙把带来的野兔举了举,笑着道:“我自己下绳扣套的兔子,小秋说她娘和弟弟妹妹没少让郑院长受累,打我给郑院长送一只来。”

  “哎,这……”

郑秋实有些迟疑。

  他了解小秋家的情况,家里还有坐月子的,套只兔子也不容易,恐怕孩子们也没捞着吃块兔肉解解馋……

  那个穿军装的中年人却笑着一探身接过了王利民手中的兔子,一边举起来端详,一边笑道:“野兔可是个好东西,一身精肉,红烧了最嫩!”

  王利民也立刻笑着道:“是不错,就是要用白酒擦一遍,再用开水滚一滚,去掉土腥气更好吃!”

  他自己会下绳套,每年冬天都能套几只给孩子们解馋。对做兔子肉的方法也下过功夫琢磨过,一说起来,自然如数家珍。

  “哎,一听王兄弟就是个技巧人。我姓吴,在县武装部工作。”

那中年人豪爽地寒暄着报了自己家门,伸过手来给王利民握手。

  王利民一听这位的自我介绍,不由地乐了:“哎,你是吴海港吴大哥吧?还真是巧了,小秋也跟我说你了,说亏得她吴叔派车把她们娘几个送了家去,还破费了……哎,对了,小秋也给吴大哥收拾了东西,既然吴大哥在这里,我就不往县城跑了。”

  说着话,王利民转身回去,把小秋收拾的篮子拎进来,交待给吴海港。

  吴海港也没想到还有自己的份儿,再看林林总总一大堆东西,比郑秋实的可多多了,自然是格外欢喜。也没跟王利民客气,接了篮子过去,直接开口留王利民一起在郑院长这里吃饭,还说一定要看着他做一回兔子,自己也跟着学一学。

  王利民也是个性格爽利的,也没推据客气,挽起袖子,直接就走到屋门口,开始处理野兔。

  屋里,郑秋实的目光从那满当当的篮子上扫过,哼哼道:“没想到那丫头这么偏心……”

  吴海港一脸得意,三两下子从篮子里扒出那一瓶子芝麻盐来,欢呼道:“老郑,你看看,这是什么?……哈哈,这可是好东西,只用这个蘸着,我都能吃上两个馒头!”

  郑秋实其实明白,吴海港是给那丫头留了东西,那丫头才拿些家里的土产答谢的。但还是暗暗琢磨,这么个机敏伶俐,又细心周全的孩子,他可不能再犹豫错过了。比较关键的是,他见着宋家人和王利民后,对小秋的家庭也比较放心了,也促成他暗暗下了决心。

  一边盘算着,他的手可半点儿没耽误,一把抢过吴海港手中的罐头瓶子来,抄了个大瓷碗就倒了大半去。心疼得吴海港直咋呼,抢回瓶子去,拎了篮子,直接送到停在屋后头的车上去了。

  王利民施展了一手好厨艺,做出来的红烧兔肉,让吴海港和郑秋实啧啧赞叹个不停,三个人喝酒吃菜,竟把吴海港带来的两瓶二锅头喝了个精光。喝到最后,郑秋实成了郑叔,吴海港成了吴大哥,王利民自然就成了利民老弟。

  吃罢饭,已经下午三四点光景,王利民辞过郑秋实和吴海港,骑了车子摇摇晃晃回家,刚出卫生院大门时,胡秋菊赶上来,塞了两包葡萄糖给他:“你闺女才抽了血,拿回去给她补补!”

  王利民一个激灵,酒醒了不少,又问了胡秋菊,才知道自家闺女为母献血却血型不符,之后又主动与人换血的事儿,听得他真真是满心酸胀,两眼红……他只觉得这回家来大闺女懂事多了,却不知道,闺女做的竟远远出了他的想象,就是个大人也不一定能做到这些啊,可是他这个当爹的,竟然不问青红皂白动手就打……他真是混蛋啊!

  王利民抬手给了自己一巴掌,也没顾上管胡秋菊的惊愕,向胡秋菊道了谢,骑了车子,两只脚踩得如风火轮一般,一溜烟儿到了家里,正看见女儿坐在灶台前洗尿片子,外屋床侧拉着帘子,里屋也静悄悄的,显然妻子和小闺女小儿子都睡着,只有大闺女仍旧忙碌操劳着……

  “秋啊!”

王利民一脚迈进屋,只唤了一声,就觉得嗓子里被什么哽住,不出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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