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举获利的只是朝廷和官员,对于百姓来说,反而是增加了负担。
因为,如果只是底下人随便搞出来的苛捐杂税,那你还有偷税漏税逃税的可能。
甚至如果你有关系,交不交这里面都有商量的馀地。
但朝廷正税,却是谁都逃不掉。
交不起税,就只能被破家灭门。
而李奕所要做的,便是将那些苛捐杂税给彻底废除,将这些苛捐杂税归入正税,彻底搬开压在人民头顶的这座名为苛捐杂税的大山。
从今往后,再没有人能够随便找个由头,便加税收税。
因为,朝廷规定的税赋,就只有一个正税,而没有别的。
这就极大的缩小了那些贪官污吏的可操作空间。
当然了,这也不排除贪官污吏们照旧捏造税项,进行盘剥。
不过,这个就是吏治的问题了。
除此之外,李奕还下令对商税,关税,盐税,茶税,印花税,车船税等各项税务都进行统一整理,制定合适的税率。
第二把火,李奕烧在了司法上。
李奕下令组建大唐立法委员会,准备要借鉴西方的法律,重新编纂《大唐律》。
在李奕的设想中,《大唐律》就将是大唐所奉行的宪法。
除去大唐律这个总纲之外,李奕还准备要着手编纂专门《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保障法》等各项法律,以及下辖个条例,规定等。
对大唐当前的法律体系进行一下整理,对各类刑事民事诉讼流程进行规范处理,以求建立一个有序可靠的近代化司法体系。
在李奕看来,巴达维亚闹出的那场乱子,虽说有荷兰人从中挑拨的因素在里面。
但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大唐的司法制度和执法体系并不完善,有着极大的漏洞,所以才会被人钻了空子。
而李奕现在想做的,便是将这个漏洞给堵上,以求将来不会再有类似的事情生。
第三把火,李奕烧在了科举上。
李奕下达政令,从今往后,科举不再是三年一届,而是定例一年举行一次。
并且,每年科举录取的名额也是不再固定就那麽一点。
而是根据朝中各部门,以及天下各州府县的官吏缺额来定。
缺口多就多招些,缺口少就少招些。
更加重要的是,从今往后,科举后再想一步登天是不可能了。
按照科举新规规定,每年科举录取的士子,都要先从最基层的胥吏做起。
必须得做出成绩,或是立下功勋,才能层层升迁。
并且,科举也不光是只考四书五经,李奕还在科举的考题中加入了数学,物理,天文等不同学科。
说白了,李奕的科举改革,其实还是在为其馀改革做铺垫。
以往历朝历代的改革,最大的阻力便来自于地方官员和当地士绅的抱团。
而那些世代承袭的胥吏,便是官员和地方士绅之间的纽带。
正是因为这些胥吏的存在,才使得官员不得不和士绅勾结,才能顺利完成施政。
李奕此举,便相当于是断了官员和地方勾结的纽带。
简单来说就是,谁要是敢抵抗改革,不管你是官还是吏,一律一撸到底。
空下来的位置,让那些新科士子们顶上去。
如今的大唐什麽都缺,唯独不缺当官的。
你不干,有的是人想干!
老油条们都被撸掉了,地方想要和官员再次勾结,必须得有一段时间去试探去勾连。
而这个时间,就是李奕搞改革的空窗期。
并且,那些新上位的科举士子们,必然是不甘心一辈子只做一个吏员的。
而他们想要升官,就必须得做出政绩。
什麽是政绩?
改革就是政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