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69书吧>青南瓜升糖指数高吗 > 第21章(第1页)

第21章(第1页)

他们身处在青宫高大的阴影之下,黑暗中,没有人现那里有两个相拥的人。

第16章

青宫又大又破败,十分空寂,它有无数个空房间,唯有极少几个房间住人,也还能够住人。

青南的住所位于青宫十分偏僻的北区,出院门便是水池,在羽邑地表还存在宫殿的时空里,这处水苑,正是羽邑国王的宫苑,种满奇花异草,养有珍奇异兽,而今,不过是处荒凉的冬日水池。

夏日,水池里会开满荷花,又是另一番景色。

自从进入青宫,青南便住在这里,没换过房间,早些年,他隔壁还住着另一位青宫之覡,没那么寂寥,只是那人已经物故。

青南没想过搬离这里,搬去青宫的东区,那边相对热闹些,青宫的其余人员都住在那儿。

月光洒在熟悉的水域上,泛着银色清冷的光,皑洁的月光照不进紧闭的门窗,那里不是它可以窥见的区域。

壁龛上的油灯提供有限的照明,于漆黑中,一点点光都会让眼睛竭力捕捉物体轮廓,青南看见汗水凝聚在玄旸鼻尖上,额上的梢滴落汗珠,光影之下,他的眉眼深邃。两人的呼吸声从急促而沉重,逐渐舒缓松弛,青南察觉施加于自己身上那股强劲的力量也在离开,哪怕这样,他也已瘫软乏力,不能爬起身,索性靠着对方,任由那双手臂搂着,一同入睡吧。

即便很疲乏,还是没有睡意,不久之前,他们刚重逢,在激烈情感的支配下,他们无暇顾及其他,此刻终于平静下来。

触碰玄旸胸前长长的已经结痂的伤,这样的伤痕有三道,深浅不一,青南脸贴在心脏的位置,仔细观察,他确定:“是熊。”

又看向被玄旸扔在地上的行囊,行囊里边果然有一张熊皮。

“是一头到营地翻找食物的老熊,它袭击我时,我正困乏得不行,没留意在胸前被它挠了一爪。”

玄旸握住青南的手,他低头亲人,在舒适暖和的屋檐下,拥着喜欢的人,是非常惬意的事。

“没有人守夜?”

“我独自一人,那会还没有遇到委麓人,没跟他们结伴。”

玄旸将一只胳膊垫在后脑勺上,用作枕头,另一只手臂仍搂着青南。

他的脸仰起,眼睑低垂似在回忆,面部轮廓在昏黄灯火下稍显清瘦。

和几个月前在五溪城分别时相比,青南现他的确实消瘦一些,独自一人的旅途难苦且疲惫,尤其是在地广人稀,原始森林密集,遍布猛兽的南方地带。

不只是独自一人,夜间得不到休息那么简单,玄旸一直在赶路,不停赶路。

“这间屋子,还是我们以前住的那间,这么多年来,我看没多少变化。我还记得那只黑陶壶,当年我们往里边存放蜂蜜,拿羽邑的甜米糕沾蜂蜜吃,那是我吃过最甜的东西。”

玄旸手指一面墙,墙上的壁龛上摆放陶器,其中有一只制作精美的黑陶贯耳壶。

羽人族的贯耳壶与岱夷族的陶背壶一样,都是具有族群特征的陶器,在别的地方看不到。

甜米糕,蜂蜜,舌尖仿佛又尝到它们的味道,那个两人在少年时期相识的夏日,给青南留下很多回忆,看来对玄旸也是。

不想追忆往昔,会让青南想到甜美的夏日过后,和玄旸的分离,那场猝不及防的分离曾带给他失落与苦涩。

“你在大皋城的事办完了?”

“我能有什么事,是玄邴要娶妻,不过那确实是件麻烦事。”

爬梳青南耳边的丝,玄旸难得叹声气:“我们在去大皋城的路上,杀了大皋城的任灰,你在五溪城见过他,就是那个外号叫灰犬的家伙。”

“为何杀他?”

“误杀。”

玄旸侧过身,搂住对方脖子,他闭着眼睛,脸庞露出疲态,这份疲态是前段时日积累的,极少在精力充沛的脸上浮现。

青南试着伸出手臂去环抱对方宽厚的背部,这种感觉实在微妙,像似在给予慰藉。

“在五溪城时,麂子跟人喝酒,不小心说漏嘴,告诉别人我们身上携带水晶,要去大皋城下聘。水晶自此被人惦记上,后来竟遭到偷窃。

有一个叫滕织的江皋族聚落,是去大皋城的必经之地,我们去大皋城前,也在这个聚落过夜,事情就生在这里。后来,我们才知道滕织是任灰的母家。

我们在滕织入宿,第二天清早,收拾行囊正准备上路,玄邴突然找不到身上装水晶的布袋。推测昨夜参加聚会,一大群人挤在一起饮酒,没留意教人偷走。昨夜在聚会上遇到任灰,便怀疑是他。

当时推测,任灰有可能在五溪城知道水晶的事,他想要窃取水晶,便在滕织等候我们,谋求机会。”

玄旸爬梳青南的头,拨开额前湿淋淋的,露出额上的神徽。

“你说是误杀,难道偷窃的人其实不是他?”

青南的手指摸上玄旸的脸庞,遮住他的眼睛,不让玄旸端详自己额头上的神徽。

已完结热门小说推荐

最新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