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二宝躺在床上,把刚才见小芳的场景回忆了一遍。
想起小芳骄傲的神情,王二宝很难过,不过他很快就想通了:
“小芳本来也没喜欢过我,凭什么我说给她6o万她就答应嫁给我呢?如果是那样的话,小芳不就成了拜金女了?小芳不是那样的人!”
想通了,王二宝就不生气了,反而还有点高兴。
他觉得,虽然自己这辈子不能拥有小芳,但是至少自己没有爱错人。
王二宝能迅放下关于小芳的事情,不再去纠结情感问题,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
那就是在跟小芳表白的过程中他清楚地意识到……以我无业者的身份,我说我有钱根本就没人信,一旦我把那些钱拿出来大把大把的花,岂不是会引起别人的怀疑?万一真有好事者站出来追究我那些钱的来历,我怎么解释?
他回想起自己跟小芳撒的那个谎——我开了一个修手机的店。
“这个谎不错!比打工强多了!我必须给自己一个做生意的身份……我有钱!我要买个老板来当!”
王二宝的逻辑是:
“无论哪行哪业,打工人的收入都基本是透明的,你年收入多少,别人大概都能算到,但是,做生意就不一样了,谁知道你一天修了多少部手机?修一部手机多少钱?那个是没有标准的,更适合掩人耳目!”
王二宝越想越兴奋,觉得自己真是太聪明了!
他根本无所谓自己会不会修手机,他需要的只是装个样子,开个店在那里,哪怕一单生意都不做,目的也达到了。
“现在,我不差钱!差的只是一个合理的收入来源!”
理顺思路之后,他顾不上吃晚饭,决定立刻就去城里探探路。
“马上就要吃饭了,你去哪啊?”
见王二宝要出门,张连英高声问道。
“我不吃了,我有点事,出去一下,我要回城里。”
“回城……你要回去上班啦?”
“嗯……”
“上班也好……那你吃完饭再去嘛?”
“不吃了,我不饿。”
“那你肚子还痛不痛了?”
“不痛了,早都不痛了。”
王二宝高声回答着走出了家门。
他返回城里的时候,夜幕已经降临。
虽然雨早就停了,行道树和路边的小草看上去还湿漉漉的,给人一种空气特别清新的感觉。
王二宝按照自己坐班车的时候形成的想法,直奔他买u盘的那个小店。
王二宝从未做过生意,完全不知道开一个店需要准备些什么、具体程序是什么,他不敢找任何熟悉的人咨询,想来想去,最终还是又想到了卖u盘给他的那个中年男子。
“看他那个店都没有什么客人,生意肯定不好,要不我直接把他的店买下来,最好是把他也买下来,让他留在店里修手机,这样看起来比较像一个正常的生意。”
“如果他不同意……也无所谓,我自己坐在店里,有人来修题太大,修不了,或者把价钱报高一点,再拿去别家修,这样的话我还能从中赚一点差价,挺好!”
“对,他要是不愿意留下来的话,我就跟他一样自己看店,坐在店里,我不修手机,卖一点u盘耳机充电器什么的,总可以吧?或者,我什么都不卖,什么都不做也行,反正开这个店我又不是为了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