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话直接把时旭白逗笑了,男孩真可爱,他笑着安慰乔斐:“没事,跑了我就再给你抓回来。”
时旭白让店员挖了两颗巧克力的冰激凌球,问乔斐是想要华夫筒还是杯子。乔斐选了华夫筒。
他执意为乔斐付了钱,说是赔偿让他白跑了一趟。
两人出了哈根达斯,舔着冰激凌在街上漫无目的地闲逛,快到傍晚了,路上的人也渐渐多了起来。
冰激凌有点太甜了,时旭白平时从来不吃含糖这么高的东西,稍微有点不适应,而且他吃着吃着才现自己本来极其讨厌焦糖,也不知道为什么脑袋突然抽筋,要了这个。
“你原来是王子吗?”
乔斐突然打破了沉静。
这句话没头没尾,但是时旭白愣了一下就反应了过来。他把手插进裤兜,没有回答,而是挑眉反问他:“怎么?小天鹅喜欢王子吗?”
乔斐僵住了:“我不是什么小天鹅。”
的确不是,你是还没有变成天鹅的丑小鸭。
时旭白显得漫不经心:“那我也不是什么王子。”
乔斐沉默了半晌。天有些热,冰激凌融化得快,他舔掉滴在手指上的冰激凌汁,再用纸巾擦干净。
他记得小时候吃过一种冰激凌,那木棍勺子的味道比冰激凌本身更有特色,而现在想起来,根本不记得那冰激凌啥味儿了,只记得勺子的味道。
时旭白是冰激凌,何昊云是勺子。
冰激凌会吃完,但是勺子永远都在。
“你以后不能再跳舞了吗?”
乔斐问出这个问题后才觉得有些不礼貌,这似乎太直白了,他刚想道歉,时旭白却应了一声。
“嗯,膝盖受了点伤,以后都不跳了。”
他语气平淡,没有看乔斐,而是四处张望,像是在找什么。
“那你以后都当编导吗?”
“嗯,最近这么打算。”
时旭白实在吃不下去这焦糖味儿的冰激凌,找到垃圾桶后就把它扔了。
乔斐仔细斟酌后说出:“我很喜欢你编的舞。”
时旭白转过头,笑着问乔斐:“喜欢什么呢?”
乔斐舔冰激凌的动作停顿了一下,没有作声。
他把华夫筒塞嘴里吃了,再把餐巾纸扔到垃圾桶。可他扔了之后又突然后悔,支棱着黏兮兮的手指不知道怎么办。时旭白把自己还没来得及扔的纸巾递给了他。
乔斐接过纸巾,手指有些不易察觉地颤,“那个……今天来找我的人……”
“没事,你不需要说什么。”
时旭白轻声将他打断,他不需要乔斐的解释,也不会去评价他,“不想说也不用告诉我。”
一对情侣说笑着从他们身边走过,女孩挂在男孩的手臂上,眼神从来没有离开过他的脸。
时旭白有那么一瞬间觉得这世间特别不公平,凭什么有些人能够如此轻易得到仰望着的人,而另外的有些人却只能望着无辜的人被伤害,却什么都做不了。
“你今天跳得特别好。”
时旭白偏过头去看乔斐,等着他把目光移到自己身上,看着他的眼睛认真向他保证,“真的,不骗你,要是我肯定就选你了。”
乔斐笑了,眼睛里弥漫着的沮丧似乎烟消云散,他对时旭白说谢谢,告诉他面试前给自己指示很有帮助。
时旭白现乔斐笑起来有两个小小的酒窝,眼睛也弯弯的,显得特别乖。
他把乔斐送上了出租车,为他关上门。车渐渐开远了,时旭白嘴角翘起了一点,回想着乔斐临上车之前对他说的话。
我喜欢跳舞,因为我曾幻想着它能使我长出翅膀。我想让它带着我飞远,永远都不回来了。我喜欢你编的舞,因为它让我觉得我能飞。
丑小鸭今天不太开心,于是时旭白用一个冰激凌重让他高兴了起来。
第14章
乔斐回到别墅一推开自己房间的门就看见摆在床上的那束玫瑰花。带着水珠的玫红色鲜花裹在一层黑色金边的包装纸内,用一根天蓝色的丝带绑在一起。
他在卧室门口站了一会,有些不想进房间。
大概和许多人不一样,乔斐并不喜欢花,甚至可以说有些厌恶。他不喜欢看着它一点一点枯萎,渐渐凋零,最后再被扔掉。
小时候乔斐的妈妈一次又一次带着不同的男人回家,每一个男人都向他妈妈誓自己会对他们好。那些男人会给他妈妈送鲜花,每一束都不一样,有时是蔷薇、有时是风信子、有时是玫瑰。
乔斐看着这些花被插进花瓶,一天一天凋落枯萎。这些花只有一点相同,就是它们的归宿是垃圾桶。
比起鲜花,乔斐更喜欢小石子,至少它是永恒的。花也并不特别,不像他的小石子,是全世界独一无二的。
这颗小石子已经伴随了他很多年,是他最珍贵的所有物。对他来说,也比任何玫瑰花、昂贵的礼物、甚至地下室的舞蹈房有意义。
乔斐和何昊云说过自己不喜欢花,与其送给他玫瑰,还不如多陪陪他,就算是和他多说说话也行。何昊云却根本没听见,或是说听见了但是并不在意,玫瑰照送,公司繁琐的事情也从不为他推迟。
毕竟叫助理买几朵花多么容易,比花费时间为了哄小情人高兴容易多了。
床上的玫瑰花还散着淡香,有些甜腻醉人。
何昊云从不屑于向他道歉,他只会用这种和语言无关的方式安慰他。毕竟一场暴风雨从不会请求溺水者的宽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