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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页(第2页)

“什么?阿水婶,这是丽卿唯一留下的孩子,我怎么忍心……况且这是犯法的呀!”

阿贵怎么也无法想像这种残忍的事情。

闻言,阿水婶温怒,“那你也得把这苦命的孩子送走啊!女儿统统都是赔钱货,就算你辛辛苦苦的把她养大了又怎么样,她肩不能挑手不能提,不可能帮你照顾田地,况且女孩子终究是要嫁人的,到时你还得张罗她的嫁妆。依我着哪,你应该再讨房媳妇,一来照顾你的生活,二来帮你生个传宗接代的胖儿子!像我家阿花,就是贤慧又有福气的姑娘家啊!”

说来说去她就是在推销自家的闺女。

看着逐渐动摇的阿贵,阿水婶再度加把劲游说,“虽然我这么说是有点残忍,但是像你带着个前妻的孩子,有哪个好人家的姑娘敢嫁给你,当后娘可不是件轻松容易的事哪!”

先把这孩子送走,省得自己女儿嫁进来后还得伺候别人的孩子。阿水婶心里拨着如意算盘。

“送走?要送去哪儿呢?这孩子又会有什么样的命运呢?”

此时的阿贵已经完全没了主意。

“你都是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了,哪还顾得了她会有什么样的命运呢?我看明天一早我就帮你把孩子送到郊外的养生堂吧。”

抱着熟睡的女儿,阿贵摇头叹息,“乖女儿,你要原谅我这个没用的爹……”

他轻易的向命运低头。

春阳渐暖,此时正值农人插秧播种的时节,一排排整齐划一的秧苗,远远望去像是一块块绿色毯子,铺在黑褐色的田地上,偶尔几只凌空飞起的白鹭鸶,像是调皮的精灵,正在为春天这名美丽的织锦娘穿针引线。

在春色烂漫的绿光中,一行引人注目的远客正驱车快行,为首的是名身着白衣的年轻人,他从容不迫的驾驭着胯下的爱马——迎风,马的脖子上装饰着由五彩丝线编成的花绳,绳上系着的银铃正轻快的叮当作响,而在白马后头不远处有辆马车,正奋力的跟上前面快速奔驰的白马。

马车中有一名小男孩,他曲膝坐着,只手撑着那张粉嫩细致得让人想咬一口的脸庞。沉浸在美好梦境中的他,唇边浮起一抹淡淡的微笑,原本深锁的两道英眉,此刻也似舒展开来的嫩芽。

虽然马车摇摇晃晃的,却丝毫不影响到他纤秀优雅的姿态,虽然这是长年来男扮女装所遗留下的习性,但恢复男童装扮后,看来却比同龄孩重多了一份雍容的气息。

“二少爷,过了这片树林,再往前三里就是东年镇了,要不要先歇息一下?”

老管家朝着骑在前方的白衣年轻人大声喊道。

震平随即拉扯缰绳,让迎风放慢速度。

“也好,我们就在树林里歇息一会儿吧。”

因为老管家的大喊声,由梦中惊醒的耀平打了个阿欠,“太好了,我坐在车里可无聊得紧呢!”

第一次出远门的耀平,起初还觉得样样事物都新鲜有趣,一路上缠着老管家和阿福问东问西,但出了金陵城后,四周景致越来越单调,人烟也越来越稀少,除了偶尔经过的几个小城镇外,一路行来尽是阡陌相连的农田,相似的景致让连日来睡眠不足的他忍不住打起呵欠。

“才过三、四天你就抱怨无聊啦!”

擦擦额上的汗,震平帅气的翻身下马。

“这次的行程真的很紧凑,以前收租都是边走边玩,有时甚至会绕道苏州、杭州,除了瞧瞧分店的情况外,也会顺道采买一些较少见的食材。”

想到西湖醋鱼、东坡肉、龙井虾仁等杭州名菜,阿福就忍不住口水直流。

往常和二少爷出门总是有好吃好玩的,不像这回为了赶路,几乎天才刚亮,他们就已经上路,用餐时也是啃儿口干粮,喝喝水就算打发一餐了,这次回去根本没法和其他人炫耀吃了什么美食。

沮丧的阿福咕哝了一句:“这趟出来真的是太赶了!”

“是啊,为了早点收完租,我们一路上快马加鞭,我这把老骨头快要吃不消步!”

老管家山捶着肩膀说,“自从二少奶奶怀了身孕后,二少爷几乎寸步不离的守在二少奶奶身边,这回实在是因为家里人手不够,这个工作又非二少爷不可,也怪不得二少爷会急着想早点回去。”

原本预计十天的路程,因为震平想早些回金陵的缘故,所以缩减为七天,因此他们一行人赶路赶得灰头土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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