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我想自由自在,想去很远很远的地方,没有人认识我的地方,买一套小房子,自己住里面,永远不会有人赶我走,或要求我做这做那,就很好了。”
“其实在认识你们前,家人对我来说是很遥远的东西。”
那时候,于她,家是世上最恐怖的枷锁,血缘是最恶毒的吸血虫,如附骨之疽一点点蚕食你的生命和希望,直至瓦解你整个人生。
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最排斥的,反而成为最渴望留住的呢?
大概是从住进君岳府的二百平开始。
那个人让她明白家除了无度的索取,还可以有另一个名——陪伴。
比起任逍遥的无拘无束,平平淡淡的陪伴更让她感到自由,有那个人在的地方,心灵是自由的、放松的,会越来越少做噩梦,会不由自主畅想以后。
想当个好医生,让更多的人站起来。
想学更多的菜式,和他一起做,一起吃。
认识他之前,未来是模糊的,穷尽脑子也只能想到一句“自由自在”
。
认识他以后,未来才有了具体的轮廓,今天几点睡,明天几点起,周末去做什么,年底要达到的目标,也许计划不够长远,但它永远不会截止。
蜜罐里长大的易芙听不懂她的话,不过能听懂“以前”
两个字,“以前想那样,那现在呢,以后呢?”
“现在……”
林烟拿过易芙的手轻轻握在掌心,“现在就想像现在这样,以后也想像现在这样。”
见易芙满脸迷惑,林烟笑道,“不明白?”
又见易芙摇头,于是换个说法,“我想和隋哥一起生活,一直。”
并强调,“现在一起生活,以后也一起生活。”
听她这么说,易芙破灭的愿望又燃起希望,“那你就得嫁给他呀,不然怎么一起生活。”
“隋哥说等他和季小姐结了婚,我可以和他们一起生活。”
想起昨晚易隋说可以,林烟心中柔软,“我不会带孩子,但我会学,等他和季小姐的宝宝出生,家里肯定更热闹。”
也许刚开始她会不适应,但应该很快能习惯。
好比她和易隋从易家老宅搬出来的一段时间,起初她也不习惯,可不到一个月就彻底适应了,还很喜欢。
“啊?啊?啊?”
易芙眨眨眼,连啊了三声。
“把你刚刚的话再说一遍?”
林烟诚实道:“我会和隋哥,还要他的妻子、孩子一起生活,大概会是一辈子,我觉得这样很好,隋哥可以和她喜欢的人在一起,我也可以继续生活在我喜欢的家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