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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页(第1页)

倾子生呼吸平稳,应该已经睡着了,我轻轻翻过身来,看他的睡颜,今后,在这异世,我有的也只有你了吧。也不知我对你这份情感能不能算爱,但我明白,如果用我性命交换你的安全,我是愿意。

昏昏睡去,一觉醒来,一定会一切都好。

作者有话要说:开新卷了。我描写些甜蜜生活了,不能老让人在苦水里泡着。

疏钟已应晚来风

怜生

我站在“买路财”

的前面不由感叹起来,这么久没见,它越发出落得动人了,不愧是我的亲儿子。我灰头土脸的拉着倾子生咋呼。“回来了,回来了!”

他只是笑笑,这样子实在纯情又可爱。

我们逃出的那日朴德遁斯就因有事不在府中,后来在缙城的客栈躲了几日。也有官兵来搜索,因是两位女客,也没有什么人难为我们,又过了四五日,我们才出城,马不停蹄的往北方赶来,就在今早,这旭日初升的时候,我们终于到了目的地。

敲开门,还是走时那个伙计,他见着我愣了一大愣,我那日修书与他,说是去南方探亲,今日他见到我,只是喜庆,也没有其他怀疑,只是觉着我一走就是好几月,实在太懒散了些。

将行李搁置好,伙计本也是本地人,以前就见过倾子生,再见也并不奇怪,让他收拾出两间房,搁置好了,又吩咐他把帐本什么的拿来,归置好,准备好好睡一觉。倾子生也不去睡觉,我正准备关门,见他杵在门口,便皱眉问他,还有什么事。他喃喃,半天开口说:“我,我住在这里行不行,孔先生他们也不在,我不知去哪里寻他们?”

我不禁莞尔,感情是怕我又撵他走,我一边把他往门外推,一边安慰,如今他是我的救命恩人,别说不赶他走,一天三烛高香供着也行啊。只是现在我得补眠,咱一会儿见。

如果人又有钱又有闲,又有人陪的话,日子简直过得如神仙般,记得上半世,春天,我某次匆匆路过一个街口,偶尔看见路口那一树粉红的桃花。这种城市里用来搞绿化的树木很多,这个路口又是闹市,根本不会有人会注意这颗树有没有枯萎,有没有开花。可是它开得那样灿烂,灿烂得让我觉得没有人欣赏实在可惜。那时想,如若我有时间,不再为了生活奔波的时候,定要将那城市的开满花朵的树赏个遍。

倾子生坐在院子里,捏笔在纸上画着那些植物的枝丫,我在离他不远的阴凉处赏景赏人,心里奢望,要是这样过一辈子真的是很不错,那些爱呀,恨呀,怨啊,不如现在吃得饱穿得暖来得实在。暮色四合,好日子,好天气。

这日,因为正式接手了帐目和生意,忙得两眼一抹黑。那伙计在我不顾店的期间也摸了点小利,想来他也不是太贪心,我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只是裁剪了些人手,毕竟倾大公子现在也算一个青壮劳动力,打打下手也是可以的,何况他现在也算半个高手,当然要合理运用,只要尽量不露面就好。晚间一直忙着安排住客和餐饮,天都黑下来,才弄好手上的事情,摇晃到后院正准备睡觉,倾子生站在院子里等我。一边和他打招呼,一边问他啥事,他说,想为我画副画像,我哈哈笑,就我这样儿,也没有花容月貌到留画纪念吧,莫非是拿来当门神?他恐我不愿意,忙解释,不要我摆姿势,就让他看着就好。我抚抚额,说随便他。

烛光怎么也比不上灯光,我一边盯着桌上的烛台,一边寻思着找个什么更明亮的东西来照明。倾子生站在案台边,煞有介事的挥笔,他已经学会用毛笔了,加上我的专用炭笔,画出的画确实别有一番风味。开始他说画我,我心里还是有些沾沾自喜的,摆了一会自以为优美的姿势,可惜坚持得不久,过了一会就像个软骨病患者一样了。用指甲拨拨烛心,任那热蜡裹在指甲和手尖的肉上,再慢慢变冷。我很享受这个过程,虽然显得我极无聊。指甲用了点力,往烛心里一探,烫得我马上缩回手,大呼痛。倾子生见我缩手直吹气,忙搁下手中的笔,走过来拉过我的手,将烫红的手指含入口中。指尖能感觉到他软糯的舌头,我呼吸一紧,想要缩回手来,可是被他捉得紧紧的,他一边为我添着伤口一边看我,我只觉得耳根子都是热的,让这夏夜闷得心跳如雷。

“没事了。”

我又抽回手,这次他没再捉紧,我忙将手藏于袖中,干咳两声。

“你看你,这样不会照顾自己。”

他开口,话不算新鲜,只是被他这样说来。让我有些感慨,什么时候,他已经强大到了这个地步,他救我,照顾我,甚至是怜惜我。望着我面前这个英俊的男人,我开始有点不知所措了,只好问他,画好没有,我困了,想睡觉了。他点点头,说马上就好,我可以先睡,我答应一声,自己洗漱开来。待我洗漱完,他也收起画纸,我让他拿来我看看,他收入袖中,说,还差些东西,以后再给我看,我为刚才的事还有些害羞,也不强留他,点点头,关门睡觉。

世界上有些人你总是不愿意遇见的,可是偏偏你不想遇见时,这个世界就变得小了。

张在朝大家还记得吧,就是那个邀我去柳岸的中书舍人。那日宴会,被我问了一句是不是想与我(后)庭开花后,一直未再露面的人。他与几位公子走进“买路财”

。我初始没认出他,只是见一群人装扮十分富贵,是群肥羊,自然殷勤得忙前忙后。后来觉得老有人盯着我看,抬头就见那张在朝惊讶得微张着嘴。为了生活方便,我在这小镇里一直都是做男装打扮,还贴着两撇小胡子,与当初结识他时的模样差不离。这里离京城这样远,想来他对在这里看见我实在觉得惊奇吧。将这群人安排好,我忙退下去,我现在实不想与京城的人再有什么联系。我刚刚登记的时候知道他们只是路过,明日就离开,我就当作没遇见好了。

张在朝对我作揖:“叶兄,别来无恙。”

我汗颜看天,今日明明听小二说,这群人已离开,现在看张在朝和他旁边的小厮,不知道他又犯了什么毛病,竟是又回来住了。我看也装不下去了。只好嘴里和他客气,装做恍然大悟认出他来的样子,还顺口留他多住几日,好好聚聚,他竟然不拒绝,一口答应,我一边汗小儿安排房间,一边恨不得撕了自己的嘴。

张在朝一面给我敬酒,一面感叹,一年的时间了,竟然还有机会与叶兄把酒言欢,说到当初单纯时不住的唏嘘,我只得配合他,不过也想来些那时的日子,说起来也算得上是极逍遥了。我问张在朝,当初为什么结识我,他支吾了半天,说当时见我独自一人在泉边汲水,一双眼睛滴溜溜的朝他们的方向看,显得十分可爱,他感叹了一句,那秦大公子就唆使他来结交我,他一鼓勇气,就凑了过来。我听着一阵恶寒,这秦玉袭还真不是一般的变态。我瞧他已经喝得差不多了,问了一个心里藏了很久的问题,问他到底是不是龙阳君,他低头沉默了一会儿,点点头说,自从那日被我一句话堵了口,回去想了想,还是正视了自己的取向,发现还是活得真实些的好,如今他也已有了新的交友圈子与眷恋的人。我又劝了他酒,夸他勇敢。他又倒了些苦水,说昨日见我,突然觉得很感慨,所以今日又返回与我叙旧。我恩恩啊啊的应了些声,见桌上没了菜,唤小二上些菜,小二上来菜在我耳边说倾子生在问我在哪,我叫他把倾子生唤来,说让他认识个朋友,顺便把晚饭用了,小二点头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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