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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珠联璧合失之东隅收桑榆(第1页)

张傲天已在家中将息数日,身体早已无恙,只是心中极其不快而已。闲暇无事,闷在屋里看书,不过四书五经,诸子百家之类的理论,他通常是不看的,要看也只看兵家的书而已。张傲天最喜欢看的是史书,末了总少不了长篇大论。为此,张炯很不高兴。

只听他又在屋内牢骚,“刺客列传内,为何竟无要离的存在?是太史公的一时疏漏还是他对要离有看法?抑或是在传抄的时候传丢了?而荆轲是一个最不成功的刺客,为什么反而写了那么多?难道是失败者需要同情?唉那为什么没有人来同情我?”

他倒了一大杯茶水,一口喝干。

他喝完茶水,将杯子放下,叹道:“唉也是,要离也太不义气了,庆忌对他,可谓推心置腹,他还是杀了庆忌,而公子光连他的家人都没照顾好,害得他最后只剩下孤身一人,背负着良心与遗憾这双重的负担。看来,无论如何,要离是绝对做不得的,这叫什么刺客?不对,这么大的牺牲,这么大的付出,为的又是什么?这正说明他是一个真正的刺客啊!”

他站起身来,干脆抄起茶壶,对着壶嘴喝了一口,叹道:“说起刺客,谁又能比得上曹沫?最潇洒的人就是曹沫了!他虽然战场上三战皆北,可会盟之际挟持桓公,使之尽返鲁之失地,然后弃匕归座,谈笑自若,又是何等气度!嗯,曹沫最好。”

这时只听一个清亮中略带风情的声音道:“既然曹沫最好,那我今天就做曹沫,倒似乎也比专诸聂政要强上些个。”

推门而入。

张傲天一怔,然后揉了揉眼,动作十分夸张,叫道:“我的天啊,我没有看错吧,竟是雪小姐芳驾光临?哇哈,蓬荜生辉,荣幸之至啊,怎么不使人传个话?”

雪晴岚轻轻关上门,微微一笑,“你就把我当成曹沫好了。”

张傲天苦笑道:“曹沫乃是一个败军之将,才出此下策,而雪小姐却是常胜之兵,况且在下又没抢你家的地,也没杀你的子民,何需如此?”

雪晴岚冷冷道:“天下事,天下人都管得!你这个花花大少,欺压百姓,鱼肉乡里,本该为民除害,可是念在两家世交,饶你狗命,下不为例!望你能够改过自新,别在为害苍生了。”

张傲天苦笑道:“小兰啊,你不是还要我娶你的那个陪嫁丫头吧?”

雪晴岚叹了口气,“你真的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就凭你干的那些缺德事,把鹦鹉嫁给你我都不干!”

张傲天挠了挠头,道:“不会吧我又干了什么缺德事了?还有,我要是欺压百姓,鱼肉乡里,还用得着你,我爹早把我打死啦!”

雪晴岚道:“当面一套,背后一套,这也正是你这个花花大少的高明之处,但我今天见到了几个苦主,这才弄清你的真实面目!”

“苦主?”

张傲天只能苦笑,“还

有苦主了?那你倒是说来听听。”

雪晴岚冷冷道:“上个月初七,你是不是带人去河东村抢亲?”

张傲天很奇怪的样子,“你怎么知道?”

雪晴岚笑道:“泄气了吧?苦主亲自对我讲的,还能有假?况且,那个姑娘的父亲我也见到了。”

张傲天自然明白,她口中的苦主就是马员外,他自己无愧于心,所以神色依旧很从容,淡淡道:“可是……可是那个姑娘本人你见到了么?”

雪晴岚怒道:“废话!她已被你抢走,叫我如何去见?我这次来这里,就是为了她!”

张傲天道:“这个容易。”

扬声道,“阿财”

人影一闪,雪晴岚已经飘落他身侧,长剑连鞘递出,压在他的右肩上,淡淡道:“不要耍花样,我今天是曹沫,你别逼我做要离。”

的确,曹沫是刺客列传中唯一的一个不是以悲剧结局的刺客。专诸要离都是双输,而豫让荆轲都算是失败者。

张财已经推门走进,“少爷有何吩咐……”

突然之间看到了雪晴岚,立时吃了一惊。

张傲天道:“雪小姐想见见小翠,你去带她来吧。其余的事情你都不要管。”

张财应了一声,转身而出。

张傲天叹道:“雪小姐,庆忌对要离很好,要离杀了他之后,十分后悔的。”

雪晴岚眉毛一挑,“那我就做聂政好了。”

张傲天拍掌道:“聂政可谓真勇士也!为报严仲子知遇之恩,仗剑入韩,直入

韩相侠累府上,上阶刺死侠累,左右立时大乱,政连杀数十人,终不能脱困,为防他人认出,自毁其容,自屠其肠,只是雪小姐花容月貌,犹胜西子三分,如果毁了岂不可惜?”

雪晴岚似是来了兴趣,“那么专诸又如何?”

张傲天叹道:“专诸以鱼藏剑杀王僚,然等伍子胥等人冲入大殿之时,他的尸体,就在王僚的身侧,早被乱刀分尸。”

雪晴岚道:“更是凄惨,死亦不得全尸。”

张傲天道:“新的吴王,也就是公子光,封专诸之子为上卿,以为报。”

雪晴岚奇道:“这个你也知道?”

张傲天苦笑道:“非我之能,尽在书中矣。千古以来,刺客得善终者能有几人?荆轲刺秦,身死秦庭,天下皆知。此名成在秦王,而非荆轲。豫让行刺赵襄子,多次不成,襄子怜其忠,不忍杀。他最终也被感动,乞襄子之衣击之,后自刭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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