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
「砰!」
「舉起手來不許動!」
「球球!」
「快,12o!」
「張婉?張婉你醒醒!」
警察們魚貫而入,張婉倒在地上,努力睜著眼看見張忠和張耀宗被銬上手銬帶走,才終於在一陣陣眩暈中閉上眼。
閉上眼的那一瞬,她腦海里閃過的念頭居然不是「我終於能去見警義了。」
而是……「如果我死了,那些女孩怎麼辦。」
好在老天爺還算眷顧她,她到底是醒了過來。
那是中槍後的第五天,昏迷中她做了一個夢,夢見舊日那位緝毒警誇讚她做得好,夢見警義說為有她這樣的媽媽自豪。
以至於醒來的時候,她嘴角都帶著笑。
這是方芳說的。
昂,方芳是她幾年前救下的一個女孩。
被人下藥強姦,父母不允許報警,還要強迫方芳嫁給強姦她的男人,她在查毒販的路上遇到了逃跑的方芳。
於是她將人救下帶到寧安市,本意是想讓方芳有一個開始,但這個姑娘認死理,覺得既然是自己救了她那就死活不走,非要跟在她身邊做牛做馬。
張婉奈何不了她,索性隨她去,在後來開了ktv後,因為到處調查毒販信息的原因,正好讓方芳當上了ktv的經理。幫她打理。
看見她醒來,方芳一邊激動的流眼淚,一邊手忙腳亂的喊醫生。
等病房兵荒馬亂過去,張婉才從方芳猶豫不忍的眼神聽到自己再不能生孩子的事。
張婉有些悵然,她看了眼自己的肚子,那裡還蒙著厚厚的白布,動一下就會產生劇痛。
有些不舍,但也有些釋然。
張婉從來不是那種會覺得,沒了子言她就不是一個完整的女人的人。
她也沒再想生孩子,投射感情這種事她不會做,那樣對生的孩子不公平,也對警義不公平。
她只是悵然,畢竟,曾經在這裡生活的孩子曾是她的所有希望,而如今那孩子最後呆過的地方……
方芳有些擔心張婉的情緒,絞盡腦汁想別的事情轉移她的注意力。
忽然想起什麼,猛地一拍手,「對了姐,房子賣出去了!不過她們都知道你住院的事情了,要來看望你。」
張蜿回過神來,直接搖頭。
「別讓她們來,來了又該哭。既然錢到帳了,那就幫她們安排律師吧,務必將那些下藥的強姦的人渣全都送進去,所以一定請好的律師!」
提起這個。方芳一臉鄭重,「姐,你放心。」
時光如白馬,匆匆而過。
不管是心裡的傷還是身上的傷,都終會在時間裡散去。
張婉終於能出院的時候,也是那些女孩聯名上訴開庭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