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王爷身体那么凉,七七都没嫌弃呢?”
一副自己亏大了的小表情。
“臭小子,昨天那两拳你是故意的。”
宸王停下手里的动作,感觉自己被耍了。
“没,昨天可真睡着了,再说七七可不敢打王爷。”
乌沉沉的大眼睛里满是真诚,自己可不想因为两拳在蹲牢房、天天吃土豆子。
宸王分出一缕头,两只大掌快编出一个麻花辫,系上一个红果果后扔在七七肩膀上又去编下一缕头。
看着规整的小辫子,七七夸赞道,“梳得真好,王爷学过?”
“本王编过绳子,马尾和藤条!”
梳完十个小辫子,宸王拿过一个袋子,倒出里面的衣服,里面是一件红色马甲和一套紫色棉衣。
红马甲的领口和袖口镶了一圈兔子毛,毛茸茸的特别好看。紫色的棉衣棉裤看着也十分养眼,总之看的七七是心花怒放。
“这是给我的?”
七七的眼里冒出小星星,白皙的小脸上满是欣喜。
“嗯!本王昨天截获了许多物资,看到这两身衣服就给七七拿回来了,天冷了,多穿点。”
说罢把马甲套在七七的外衣上,“过几天将士的棉衣到了就攻打运城!”
宸王冷峻的脸上没了刚刚的笑意,在他心里天狼兵一天不除,自己乃至整个大漠的百姓都不得心安。
想着刚刚打下衡城时,那些百姓恳切的眼神,宸王内心就一阵抽痛,他们的女儿都被天狼兵掳走,每次攻打一个城池,只能救回少量的姑娘,还得说这些姑娘身患重病,实在没有利用价值被抛弃了的。乔羽临终前那个托孤的眼神浮现脑海,宸王湿了眼角。这段时日,有七七这个开心果,自己似乎把那些不开心的事都抛在了脑后,原来还有那么多事等着自己去做。
“王爷,为什么要等棉衣到了才攻打拓跋宏?”
七七抚摸红马甲上的兔毛,眼里满是不解。
“拓跋宏现在盘踞在运城,那里离咱们这里一百多里,山地和丘陵较多,易守难攻,将士没有棉衣晚上很容易冻坏。”
宸王抓着七七白玉般的小脚丫套上袜子,又套上靴子。
“喔,难怪!”
七七一副若有所思的样子,看来带兵打仗不是很轻松的事。自古以来成者为王败者为寇,岂不知那些失败者也付出了无数的艰辛!在看宸王那紧缩的眉心,七七怜惜了一把,昨天打那几巴掌就算了,这个世界本就这样,人无完人,目前来说先把王爷当成大巫奶奶吧!!
宸王不知道自己被七七划分到老太太的队列里,掐着他的腋下举了起来,七七兴奋至极四肢乱蹬,自己第一次穿这样漂亮的马甲。
“呵呵……”
宸王再次被七七逗笑,把他放在地上,又宠溺的顺顺十个小辫子。
七七伸开胳膊在地上转起了圈,十只小辫子快散开又落下,“哈哈哈,红马甲真好看!”
七七再次笑了起来。
看着七七臭美的小模样,宸王勾起嘴角。在军营里,红色原来可以这么喜人。脑海中闪过那些弟兄临终前吐出的那抹猩红,那时的红带着诀别和不舍,带着悲愤欲绝的心伤。同样是红色可在七七的身上却是快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