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连巨虎王,也不会轻易跨过大河。
杀死巨虎王后,看见时诺天天在外觅食,确认附近没有任何猛兽的味道,白狼烦躁的心情才稍微平复。
劲风吹倒草海,呜呜呼啸。
离房子越近,茶栀花的香气越浓郁,修·埃尔维斯心中莫名欢喜,迫不及待从自动打开的大门中窜进,像一阵风。
两米高的男人出现,拎着一大块新鲜鹿肉,血滴在地板上,阻止了他直接带着肉去见时诺的迫切。
火焰燃起,将地上几滴血烧干抹除掉。
修拎着肉进厨房,找了个盆放好,这块肉有五六斤,是最好最嫩的部位。
他蹙眉,盯着盆里的肉看一会儿,最终打消了端去摆在omega身边,让对方醒来第一时间就可以看见的念头。
灶口上保温的粥锅没有动过,显然时诺还没醒。
修·埃尔维斯往卧室走,想起这几天的欢愉经历,冷峻凌厉的眉眼柔和下来。
地毯上,睡熟的时诺脸颊潮红,陷进黑沉沉梦乡。
修搂着自己的omega,心满意足闭上眼睛。
·
一天后。
中午。
两片鲜嫩的肉排煎得滋滋作响,两面金黄带点焦香。
长腿长胳膊的修·埃尔维斯站在旁边,他没表情时,模样是天然的矜贵冷淡,只是现在做的事,是对付果子和菜。
他把焯熟的鲜绿野菜用筷子夹了,一根根摆在盘子上,类似青色小番茄的果子切成两半,同样放上去。
还有煎熟的香喷喷蘑菇片,他一个个夹起,唇微抿,思量一下才摆上去,像是尽可能摆的好看一点,盘子中间是空出来的,为肉排做准备。
肉排熟了,时诺盛出来,淋上几勺熬煮过的热酱汁。
前几天都是靠营养剂和水补充身体,今天总算休息过来,可以好好坐下吃一顿。
至于修带回来的这块肉,时诺垂下眼睫,用刀叉切肉排,努力不让自己去想肉是用身体换来的。
肉香扑鼻,浓郁的酱汁为肉块增添了更丰厚的口感。
野菜沾着肉酱汁一起吃,总算不再那么寡淡,这种类似小番茄的青色果子已经成熟,是修昨天傍晚带回来的,口感清爽微酸,搭配厚厚的肉排和酱汁很爽口解腻。
时诺低头吃饭,不知道是不是好几天没正经吃东西的原因,今天煎的肉排好像比上次的鹿肉更好吃,鲜嫩多汁,没有任何影响口感的筋膜。
修坐在旁边,右手肘支在桌面上,手撑着下颌,神情透出一股子无聊,可有可无吃着碗里的浆果。
他忍住去摸时诺的心思,omega吃得认真乖巧,而且很喜欢,散出来的信息素都有一点雀跃欣喜。
吃饭无疑是重要的事情,这种时候冒然打扰很坏心情。
时诺已经习惯吃饭的时候旁边紧紧挨着一个人,腿都贴在一起,长久以来的餐桌礼仪培养让他觉得这样不好,但什么都不敢说。
好在食物带来的饱足感和满足感可以使人忽略一切。
而且这是他吃过最好吃的煎肉排。
以前一顿饭只能吃一块肉排,今天他吃完了两片,野菜和青色小番茄也吃光了,盘子里什么都没剩下。
短短几天的亲密相处下来,修·埃尔维斯却习惯了和伴侣时时刻刻黏着,无论亲吻还是抚摸,都让他迷恋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