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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第2页)

李湛体恤迟迟,沈清扬的后事交由礼部处理,由沈清扬的堂哥主持,李湛亲自督导。迟迟养胎,李湛怕她触景生情,不让她出来接待,只让她在后院安心待着。

沈清扬的尸身没有找到,在京城的坟冢是衣冠冢,迟迟也没有再去纠结,非要他的尸身在自己身边。沈清扬一生喜爱山水,让他就这样沉眠于青山绿水间,比让他回到京城,固守一处风景要好太多。至于将来,迟迟觉得,若是有心,不管在哪里,他们两个都是一起的。

沈清扬的后事办完之后,迟迟就更加深居简出了。沈清扬活着的时候总是喜欢记录,不喜欢将书刊行。或许是他自己不在乎这些虚名,但如今他英年早逝,迟迟觉得,还是要留点儿念想的,不为自己,也为将来的孩子着想。

他已经福薄,看不到父亲了,不能让他连父亲的手迹都看不到。

因为是沈清扬的事情,她不愿意假手于人,一切都是自己亲自整理。也是到了那个时候,迟迟才知道,她的丈夫曾经用脚丈量过多少土地,走过多少山川大河。在一片书香当中,看着沈清扬的那些手迹,迟迟的心也慢慢得到了片刻的宁静,但没到夜深人静的时候,她总是忍不住怀念那个单纯天真的少年。于是又是一夜泪沾衣衫,不过几个月的时间,眼睛都有些坏了。

第八十二章

第八十二章

转眼便又是一个夏天,迟迟的肚子也渐渐显怀了,尤其是穿着轻薄的夏衫,看起来更加明显。春天经过了沈清扬的离开,迟迟不仅越来越瘦,更越来越安静,很多时候一整天不会说一句话。梧桐看在眼里,对她也是相当担心,但偏偏又害怕自己乱说,说中了什么戳痛了她的伤心事,连劝一句都不敢。

以往觉得琉璃的很多事情她也能做,直到现在梧桐才发现,其实琉璃要是还在,一定比现在好许多。

这天,迟迟搬了躺椅在花园里坐着整理沈清扬的手稿。她眼睛被哭坏了,晚上看不清多少东西,也只有趁着白天在太阳底下才能勉强看得见。她坐的地方身后就是几大棵粗壮的石榴树,是她怀孕之后李湛专门让人送过来的,说是讨个好彩头。如今正是榴花盛开的时节,她身后火红一片,开得热闹。独独她一人,穿着一身素白的衣裳,乌黑的鬓间带了一朵白色的绒花,好像梨花一样素净。坐在那堆榴花前面,越发显得凄清。

梧桐走过去给她把头顶的伞弄好,又给她续上茶水,正巧迟迟写得累了,放下笔来揉自己的眼睛。梧桐便说道,“殿下,我想了想,还是想等你把小公子生下来了再走。”

她的嫁衣和嫁妆已经在准备了,公主府虽然经历了大变,但迟迟答应过她的事情还是没有忘。因为她是姜素素的侍女,李湛还给她出了一份儿嫁妆。做丫鬟做倒她这份儿上,古往今来也算少的了。

“为什么?”

迟迟不解,这眼看着就要到她出阁的日子了,“可是害怕?”

梧桐低下头来笑了笑,笑容中有那么一丝苦涩,“自然不是。”

“到了我这个年纪,早已经不看中什么男女之爱了,只想找个可靠的人相伴相守。”

梧桐声音带着几分落寞,她才二十出头,也还是年轻,但心里仿佛已经经历了千山万水、看过了世间繁华。迟迟心有戚戚,她也知道,梧桐心思不在这上面,但到底她不能一辈子没有自己的生活,如今能有个伴儿陪着她,也是件好事。

梧桐低头看着迟迟,笑了笑,说道,“殿下,让我陪着你把小公子生下来再走吧。”

迟迟身边再没有其他人了,她第一次生产,自然害怕。这段时间夜夜噩梦,梧桐简直不敢想象,倘若连她都不在迟迟身边了,她这一关该如何过去。况且,女人生产本就凶险,要是迟迟出了什么事情,她恐怕这辈子都见不到她了。

只是这样的事情到底不能说出口,迟迟若是知道了,一定不会允许的。梧桐续道,“一旦我成亲走了,虽然一样在京城,只怕到时候相见的日子不会太多,总要让我看看小公子,抱抱他再走吧?”

迟迟笑了笑,也点了点头,“也好。”

她拿起梧桐的手,那里也是一片微凉,“有你陪着我也不至于太孤单了。”

身边有着熟悉的人陪着她,也是件好事。况且,梧桐说得对,将来她嫁了人,想要再见,就难了。

用过午膳之后,迟迟将整理出来的书稿放好,打算拿去京城中最有名的的文苑斋去印刷成册。她之前校对了一部分沈清扬的书稿,校好的都先拿去了,她怕一起拿过去不放方便,都是校对部分拿去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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