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笼罩着狭窄的小屋,东北角的单人床上,一个十多岁的前面正在沉睡。
他剑眉星目,脸如刀削,带着一种古风儒雅的气质。
床边的小桌上,躺着一块机械手表,秒针一动也不动,而时针和分针在朝着不同的方向运转。
滴答滴答。
水滴声突兀地响起。
少年眉头一皱,双眼忽的瞪大如铜铃一般。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特殊的味道,七八岁时,他接受的训练中就有这么一项,将他的嗅觉锻炼得无比灵敏。
不会有错,是血腥味。
不是猪羊的血,也不是鳄鱼的血,是人血,仅仅凭借气味,他便知道这血液离体的时间不过半个小时。
他重新闭上眼睛,用鼻子追寻血液的来源。
即使这屋子里没有一点光亮,他照样走得顺顺当当,没有一丝一毫的磕碰。
他打开门,小心地睁开双眼,似乎光亮将要对他造成严重的伤害。走下楼的过程中,在扶梯的栏杆上现了斑斑点点的血迹,再往下走,到了一楼的大厅。
他凑到了桌子旁,离地上的人形物体三米远,目光迥然。
地上很明显是刚死了人,脑袋不见了,右手从肘关节被砍断,从断口处洇出的血液已经淋透了地毯。扫了一眼周围,没现遗落的那两样器官。
这是个女人,身材不错,有胸有屁股,腰肢却很细,因为没有头颅,尚且不知道她的颜值几何,不过总不会太差。
透过那些还算干净的布片判断,她原本是穿了一件绛紫色的长裙。
维立可以肯定,他不认识这个女人。
自从他老爸老妈还有一堆阿姨出门旅行之后,诺大的家好久没有人气了。
他很干脆地打电话给他老爸维然“爸,家里有个死人。”
电脑那头时不时传来笑闹声,维然回答“儿子,到了你自己独挑大梁的时候了。我和你妈她们算了算日子,也该有东西找上门了。要是你能活下来,那你今后的劫难最少能化解一半,要是你死了,那就是命了。所以,好好活下去。我还有事,先挂了。下个月我们就回去。”
嘟嘟嘟。
维立扶着额头呆,就算他知道家里没一个靠谱的,可他没想到老爸这么不靠谱,什么劫难也不说清楚,简直是坑到姥姥家了。
一个月,到时候黄花菜都凉了吧。人是指定要烂透了。别的不说,这个地方以后他还要住,可不想跟个尸体做伴。
于是,维立很光棍地报了警。
没过多久,公安局就来了一大批人,法医查验过后,脱下口罩,斩钉截铁道“这个人至少已经死了一个星期了。”
“一个星期?你开什么玩笑,现在可是三伏天,别说一个星期,都不用一天肉就开始臭,再看看这些血,够新鲜的吧,怎么会是一个星期。”
重案组组长徐青不以为然。
“这件事很奇怪,这具尸体不同器官死亡时间表现完全不同,不过解剖后我认为,一周以上是比较可靠的,虽然我还不清楚凶手使用了什么方法。”
法医说。
“六子,那个少年呢?笔录做了没?”
徐青招招手叫手下过来。
六子一头汗跑过来“做完了,那前面叫维立,现尸体后给家长打了电话后就报警了。”
透过单向玻璃,徐青开始观察这个叫维立的少年,接着眉头皱成一团“你们不觉得奇怪吗?一个十多岁的少年,看到这样的一具尸体竟然无动于衷,完全看不到一点害怕的迹象。”